第三节 经营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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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青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144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经营管理
分类号: F323.4
页数: 2
页码: 574-575
摘要: 本节记述吉安市青原区农业经营管理的具体情况,其中包括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
关键词: 青原区 经营管理 农业

内容

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农村税费配套改革 2001年,青原区开始逐步推行农村税费改革的配套措施,撤乡并村,全区乡镇由9个撤并为8个,行政村132个撤并为116个,至2010年,有9个乡镇街道,105个行政村。调整了农村中小学布局,撤并了规模小的农村学校和教学点。
  减轻农民负担“四项制度” 2002年青原区积极推行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农村订阅报刊“限额限入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
  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 农村税费改革后,青原区对村内兴办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所需劳务和资金,实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严格控制上限,每人每年筹资不得超过30元,每个劳动力每年筹劳不得超过10个标准工作日。筹资筹劳项目需村民代表提出,由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后,再由乡镇农经站审核,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最后报区减负办备案后方可实施。
  农村土地流转管理
  实行农户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农村不少地方出现了代耕、互换、转包、租赁等形式的土地流转。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政策,建立“依法、自愿、有偿”的土地流转机制,2009年,青原区首先在新圩镇成立了土地流转中心,对辖区内土地流转进行规范化管理,通过试点示范,在其他乡镇逐步推广试行。至2010年底,全区实行土地流转面积共计1978.2公顷。
  农民专业合作社
  自2006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至2010年,青原区共发展了蔬菜、果业、生猪养殖、农机等农民专业合作社42家,入社社员1710名,带动农户3562户,并在全市率先组建了农机作业合作社。

知识出处

吉安市青原区志

《吉安市青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从建置区划、自然环境、自然资源、人口氏族、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邮政通信等方面记述了青原区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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