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维护消费者权益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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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青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1355
颗粒名称: 第五节 维护消费者权益
分类号: F203.9
页数: 1
页码: 492
摘要: 本节记述了吉安市青原区工商局,每年开展消费者维权宣传活动、受理消费者申诉等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情况。
关键词: 青原区 工商管理 消费者权益

内容

打假维权
  每年开展消费者维权宣传活动。至2010年,共受理调解消费者投诉案件250起,成功调解消费纠纷28起,调解率100%,争议金额约5.7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八千余元。办理市局“12315转办函”18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38万元,调处结案率100%。
  2008年,新增“12315”消费维权点53个,发布消费警示信息22条,受理消费者申诉、投诉46件、纠纷56件,调解满意率达100%,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五万余元。
  2010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四十余件,全部调解成功;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400余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万余元。
  典型案例
  2004年4月,新圩镇农民匡某六个月大的孩子因服用蛋白质含量不够的奶粉(该奶粉从新圩镇廖某商店所购),有肌肉萎缩,肝脏肿大等症状,匡某遂于6月2日到区工商局消费者投诉站投诉,工作人员经过调查调解,被投诉人廖某同意赔偿匡某小孩住院费2689.97元,营养费1000元,误工费500元,共计赔偿4189.97元。
  2010年,值夏镇思敬村刘家村村民刘某到区工商局消费者投诉站投诉,值夏镇经销商梁某销售的“小天鹅”牌热水器涉嫌质量问题。投诉人的哥哥刘某在家里使用热水器洗澡时,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接投诉后,工作人员开展调查,并多次组织各方协调,最后在法院的共同协调下达成协议:赔偿刘某损失38万元。

知识出处

吉安市青原区志

《吉安市青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从建置区划、自然环境、自然资源、人口氏族、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邮政通信等方面记述了青原区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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