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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三章 工商行政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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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青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1349
颗粒名称:
第三章 工商行政管理
分类号:
F203.9
页数:
5
页码:
488-492
摘要:
本章记述了吉安市青原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企业登记与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经济合同管理、维护消费者权益、商标广告管理工作情况。
关键词:
青原区
经济管理
工商管理
内容
2001年4月28日,吉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原分局成立,为吉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直属机构,主管市场监督和行政执法工作。
2001年5月23日,青原分局接管了隶属原吉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河东工商所,原隶属吉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值夏工商所、新圩工商所、东固工商所和富田工商所以及原隶属吉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富滩镇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由于当时富滩镇未设立工商行政管理所,接管后该镇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同时并入值夏工商所。
2002年7月,青原分局更名为青原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一节 工商企业登记与管理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增长方式迅速转变,促使工商行政管理方式从监管、惩处向引导、服务、执法方面转变。
注册登记
区工商局制定《青原区工商局“经济户口”管理工作上下联动制度》,坚持推行政务公开,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在注册大厅设置《注册登记办事指南》、《注册登记管理公示栏》,建立电子显示屏,公示登记事项、依据、程序及期限、所需提交的材料、收费标准及依据、申请书格式范本等。
2002~2004年,全面推行市场巡查制和微机自动缴费制。缩短办照法定工作日,减少办事程序,在注册大厅做到“一门进”、“一口清”,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厅内实现“六有”:即有办事指南、有公示栏、有法律咨询服务、有档案查询、有受理投诉、有电话及饮用水。将在册的3000余户经济组织全部录入微机,完成了数据库建设,并在河东分局试行“电子经济户口”管理方式。
2009年,新注册私营企业151户,注册资本1790万元;私营企业从业人员2004人,注册资本14790万元;新发展个体工商户987户,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2706人,注册资金400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26户,从业人员352人,注册资金1091.46万元。
2010年,新注册私营企业129户,新增注册资本15899万元,从业人员1477人;新发展个体工商户1340户,新增注册资本2678万元,从业人员1966人;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17户。
至2010年11月底,全区共有私营企业657户,注册资本74894万元;个体工商户6809户,从业人员13679人,注册资金18406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43户,注册资本2562.81万元。
清理与扶持
工商管理人员定期上门走访,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及鼓励个私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加强与业主的交流沟通。10年来共举办了20多期个私业主法律法规培训班,培训业主2000人次。共完成招商引资任务1500余万元;共办理下岗再就业执照549份,减免规费达约55万元。
2007年,推行网上年检和上门年检,走访辖区内的8个乡镇和3个工业园,为企业提供上门年检服务。共组织开展清理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活动5次,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3台次,检查经营户324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5份,办理营业执照260户,立案查处无照经营67起,结案65起。
2008年,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对企业实行信用分类监管的意见》和吉安市工商局《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企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对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实行了分层分类,建立台账。企业按照ABCD四类信用标准,将企业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输入“电子经济户口”,建立了企业信用分类台账。
2009年,开展清理规范中介组织和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共检查市场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9户,规范了2户经济鉴证类中介组织。同时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企业名称、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商标广告用语用字进行了清理整顿。共检查企业、个体工商户526户,拆除违规制作的企业名称牌匾12块,拆除不规范广告2条。
2010年,出台《吉安市青原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服务经济发展优惠的具体办法》,提出涉及免费办照、扩大投资领域、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加大商标帮扶工作力度等方面的12项具体优惠政策。
第二节 市场监督管理
2005年1月11日,青原区工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成立区局食品安全应急指挥中心、应急小分队,明确部门职责及牵头机构,落实应急人员车辆,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到位。2007年,建立食品安全快速反应机制,制定《吉安贸易广场食品安全监管实施办法》、《区工商局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预案》、《“12315”申诉举报进社区、乡镇(村)实施方案》。
节日期间市场监管
每年在五一、十一旅游黄金周及春节、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期间,重点整治吉安贸易广场、火车站和青原大道等地的集贸市场。2001年,查缴一批假冒伪劣商品,其中包括食品、保健品、化妆品、有毒牛排、农药等总标值13.5万元。2004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共检查市场16个,检查经营户582户,取缔非法摊点3个,查处案件5起,案值6000元,查获不合格御寒生活用品、饮料、酒等商品标值8000余元。2008年春节期间,在辖区内开展6次大范围的整治行动,共查获各类假冒伪劣食品20多个种类,不合格水产品100余公斤,假冒“冷酸灵”牙膏648支,过期失效酱油12箱,查缴用硫黄熏制的肉皮、木耳、腐竹、辣椒等1000余公斤,收缴不合格秤20余把,捣毁制假、售假窝点5个。2月,全面启动先行赔偿制度以维护春节节日市场秩序,各工商分局预告设立1000元赔偿基金,共查处欺行霸市行为10起,短斤少两行为25起,掺杂使假行为40余起,先行赔偿金额2000余元,受理投诉5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0余元。
重大疫情期间市场监管
“非典”期间,迅速启动处置市场经济秩序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处理系统,先后出动执法人员620人次,检查餐饮业、网吧、城乡结合部等各类经济主体2100户,共关闭餐饮、宾招业、网吧、美容美发厅、电子游戏厅等经营户683户;责令撤除婚宴预订酒席82桌;查扣大批劣质口罩、食品、消毒水等物品,取缔无证无照生产医用口罩窝点1个,共收缴劣质口罩2615只;查处利用防治“非典”名义从事违法经营案件9起,擅自发布虚假广告案件3起;查封7家无照(证)或超经营范围经营户;查获假冒伪劣商品标值达24300元。
2004年,为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通过市场渠道传播到吉安地区,开展假冒伪劣禽流感疫苗清理行动。共开展8次禽畜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检查集贸市场13个,临时早市2个,禽类经营户43户,宾馆20家,酒家42家,饮食店305家,大中小学校(院)10所,定点屠宰场1个,查获没有检验检疫证明的鸡蛋9箱,鸡鸭二百余只。
粮食市场监管
2001年下半年,开展对粮食市场监管执法行为的专项整顿,在秋粮收购旺季,强化对中晚稻收购监管,重点查处到农村直接收购中晚稻、坐厂坐店收购、倒卖原粮等违法行为,查处2起非法收购粮食案。2002年6月,采取定期查看和不定期巡查等方法,对辖区内的粮食市场进行动态巡查。2003年10月,建立从销售到使用等环节的粮食市场监管责任制,严格实行粮食市场“封闭锁定运行”监管机制,完成《江西省粮食收购资格证》和《江西省粮食市场交易资格证》的换证工作,共换发《江西省粮食收购资格证》12户,《江西省粮食市场交易资格证》28户,发展农村粮食经纪人20人。2004年6月,查处一起王某倒卖陈化粮的大案,收缴陈化粮三十余吨,货值7万余元。2008年,对青原区梅林粮库和青原区七姑岭粮油储运站出库的789吨陈化粮实行全程监管。
成品油市场监管
禁止销售非法炼制的油品及与标号、标识不相符的油品,严厉打击成品油掺杂使假、短斤少两等违法行为,取缔无证无照非法经营加油站。2006年,查处3户无照土炼油的经营者,立案查办3家不合格成品油经营户,案值13万余元,罚没金额3万余元。
2007年,共抽检成品油20个品种,其中有8个品种不合格,立案8起,罚没款10万余元。
专项市场监管
2002年4月3日至8月30日,以吉安贸易广场及各乡镇集贸市场为重点,开展农资市场、夏季饮料市场、食品药品市场、“地条钢”市场以及维权反欺诈等多项整治。查处经销不合格“地条钢”经营户2户,关闭7户;取缔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窝点4个。
2005年,阜阳奶粉事件曝光后,迅速开展奶粉市场专项检查,查处不合格奶粉案5起,罚没金额达1.6万元,并在青原区电视台发布了消费警示,确保辖区内奶粉市场的安全。
2009年,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限塑令”对保护环境、节约能源的重要作用,同时加大市场巡查和监管执法力度,共出动执法人员79人次,执法车辆31台次,查处经销明令禁止、淘汰塑料袋案子1起,罚没款额3000元。
2010年,做好过渡期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引导换证工作,共有食品流通环节经营企业26户,个体户588户。
农资市场整治
2001年,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红盾护农下乡村”活动,为农民群众现场传授种子、农药等鉴别知识。2005年,查处销售不合格复合肥经营户5户,查处擅自发布种子销售户外广告3户,查处销售侵犯他人种子注册商标2户,查处冒用登记证号1户,为广大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6万余元。2006年,建立区、乡、村三级红盾护农维权网络,在行政村中设立维权点28个,聘请维权联络员28名。2007年,监封早、晚稻种子214个样品(含同一品种不同批次),并在网上予以公示。抽检农资商品61批次,并在网上予以公示。2010年,加大对农资商品质量的抽检频率和密度,重点加强对化肥、农药、农机具等农资商品的质量抽检,落实种子商品留样封存制度,共立案查处农资案件23起。
运输市场监管
2001年,为运输经营户现场办理注册登记,办理交通运输业个体工商注册登记150余户,从业人员650余人。2003年4月,按照上级要求,开展运输市场清理整治活动,查处14户无照经营户,罚没金额8000元。2008年9月停止征收管理费。至2010年,运输市场逐步规范,个体运输户每到年初就会主动上门办理营业执照。
第三节 经济合同管理
2001年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提高企业的合同信用等级,加强合同示范文本管理。2001~2010年,共检查企业合同2000余份。加强查处企业动产抵押登记中的欺诈行为,共办理抵押物登记14件,抵押物金额6758万元,被担保主债权金额1350万元。
2001年,办理合同鉴证16件,标的260万元,合同履约率达100%。
2002年11月,取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合同鉴证行政审批。
2007年,设立了1个农村帮扶点,发展45名农村经纪人,建立一套“订单”合同利益保护机制,共指导签订10户“订单”农业。
2009年,针对企业存在的融资难问题,区工商局积极运用动产抵押登记等手段,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共办理各类动产抵押登记37件,合同金额4844.18万元,企业以此贷款4100万元。
2010年,共办理各类动产抵押登记32件,被担保的主合同金额为5036.3万元,推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合同格式,制止霸王条款。
2001~2010年,共查处利用合同违法案件20件,涉案金额23万元,罚没金额9万元;调解合同争议48件,解决争议金额42万元。
第四节 商标广告管理
商标广告管理工作的重点是维护商标专用权,查处虚假广告,指导企业正确实施广告战略,提高广告效益,创立驰名商标。
商标监督管理
2001年,注册商标备案登记10个,查处商标侵权8起。
2002年,打击假冒雀巢、南孚、立白、雕牌等知名商标行为20余次,标值10万余元。
2004年,区工商局为江西金英油脂糖业有限公司申报了金英源食用油商标注册,为吉安市青原水泥有限公司申报了青原水泥商标注册,为吉安市青原区富田木胶板厂申报了红杏木胶商标注册,为外商投资企业汉壁生物技术(江西)有限公司申报了小牛妈乳制品商标注册。
2009年,主动帮扶江西甘雨亭商贸有限公司争创省著名商标。7月,“甘雨亭”商标被省工商局、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认定为江西省著名商标,填补了青原区无江西省著名商标的空白。积极帮扶吉安市青原区富吉粮油有限公司注册省著名商标,2010年该公司的“富滩”牌商标已被认定为江西省著名商标。
2005~2010年,建议和引导企业、个私营企业主等注册商标63件,查处商标侵权违法案件96件,罚没款301.51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2起。
广告监督管理
2001年起,户外广告备案登记4户,共举办培训班2期,培训广告业务骨干38名,组织广告审查员资格考试1次,核发广告审查员资格证10本。当年,共办理登记户外广告15件,查处中心城区违章广告45起。查处虚假广告、户外违法广告12起,广告罚没款1.64万元,收缴违法印刷品广告宣传单约1.36万份。
2009年,成立广告监管3~5人小分队,各分局设置广告兼职人员1名,全年共登记备案广告15件,收缴违法印刷品广告158张。共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清理整顿2次,登记户外广告50块,对未登记的户外广告10块进行查处;同时,开展了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良广告专项整治,共检查广告经营户85户,广告30块,立案查处违法广告案5起,罚没金额1.78万元。
2010年,开展清理非法性广告专项整治,共检查保健品经营部8个,药店6家,商场和休闲场所30家,立案查处户外广告案1起。共有广告经营户10户,其中私营企业4户,个体户6户。引导广告经营单位成立广告协会,把群众反映强烈、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房地产广告和户外违法广告作为打击重点,共查处虚假广告、户外违法广告28起,广告罚没款2.32万元,收缴违法印刷品广告宣传单约2800份。
第五节 维护消费者权益
打假维权
每年开展消费者维权宣传活动。至2010年,共受理调解消费者投诉案件250起,成功调解消费纠纷28起,调解率100%,争议金额约5.7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八千余元。办理市局“12315转办函”18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38万元,调处结案率100%。
2008年,新增“12315”消费维权点53个,发布消费警示信息22条,受理消费者申诉、投诉46件、纠纷56件,调解满意率达100%,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五万余元。
2010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四十余件,全部调解成功;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400余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万余元。
典型案例
2004年4月,新圩镇农民匡某六个月大的孩子因服用蛋白质含量不够的奶粉(该奶粉从新圩镇廖某商店所购),有肌肉萎缩,肝脏肿大等症状,匡某遂于6月2日到区工商局消费者投诉站投诉,工作人员经过调查调解,被投诉人廖某同意赔偿匡某小孩住院费2689.97元,营养费1000元,误工费500元,共计赔偿4189.97元。
2010年,值夏镇思敬村刘家村村民刘某到区工商局消费者投诉站投诉,值夏镇经销商梁某销售的“小天鹅”牌热水器涉嫌质量问题。投诉人的哥哥刘某在家里使用热水器洗澡时,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接投诉后,工作人员开展调查,并多次组织各方协调,最后在法院的共同协调下达成协议:赔偿刘某损失38万元。
知识出处
《吉安市青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从建置区划、自然环境、自然资源、人口氏族、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邮政通信等方面记述了青原区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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