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排污收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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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0213
颗粒名称: 第五节 排污收费
分类号: X32
页数: 1
页码: 329
摘要: 本节记述了2000年—2012年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排污收费发展情况。
关键词: 环境管理 排污收费 吉州区

内容

2000年,县级吉安市征收排污费60.8万元,征收单位220个。因撤地设市,吉安市中心城区分辖吉州和青原两区。2001年吉州区征收排污费45万元,征收单位180个,比原县级吉安市排污费征收减少15.8万元,征收单位减少40个。
  2003年以前,收费对象主要是工业企业、三产服务业、乡镇加工业和建筑施工行业。2003年7月,国务院颁布《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总量排污收费全面实行,由超标收费转变为排污收费,排污费征收对象主要是制革、水泥、电子、电线电缆、白酒、建材、食品、制药、化工、粮食加工、机械等行业。是年,排污申报户数263户,比2001年增加46.1%,排污费征收54.4万元。
  2006年全区开展环境执法年行动。全区停产治理企业8个,取缔“十五小企业”2个,排污费征收112万元。2007年11月,吉安市新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正式投入运行,污水处理费由市自来水公司统一代收。其他排污费收费项目主要是废气、噪声超标、危险废物排污费。
  吉州区实施旧城区改造以来,大型商住楼盘开发建设规模扩大,在加大对建筑施工噪声监管力度的同时,其噪声超标排污费征收额也逐年递增。2012年征收排污费达230万元,较2000年增长278%,其中征收建筑施工噪声超标排污费达100万元,占当年排污费总量的55%。

知识出处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2000年8月,下限断至2012年12月,分自然环境、建置区划、人口民族、乡镇、街道办事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邮政通信等36个篇目及附录,详细记述了吉安区建区12年来的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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