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福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3568
颗粒名称: 工资福利
分类号: F244.1
页数: 2
摘要: 清末,官立学校教员工资实行月薪制,每月由官府发给银两,但俸额无规定,名教员俸银可达40两, 一般教员只有10两左右。8元(银圆)不等,学童读到经书时,教俸每月可加到 12元。教俸来源:“义学”的师俸由捐集的奖金中开支;塾师自己所设的“家塾”则收取学童学费,一般每个学童每年缴纳学金3 ~5元。此外,学生轮流给塾师送菜、送柴。每一工资分约等于新的人民币0.225元。中学教职工工资分平均200分左右,折合人民币45元左右。普通中学教师月平均工资增加20. 5%,小学、幼儿园教师月平均工资增长41%。荣获特级教师的每月享受80元补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和特级教师津贴的人员离退休后亦百分之百发给。
关键词: 奖励 工资

内容

清末,官立学校教员工资实行月薪制,每月由官府发给银两,但俸额无规定,名教员俸银可达40两, 一般教员只有10两左右。私塾教俸面议,每月3〜8元(银圆)不等,学童读到经书时,教俸每月可加到 12元。教俸来源:“义学”的师俸由捐集的奖金中开支;塾师自己所设的“家塾”则收取学童学费,一般每个学童每年缴纳学金3 ~5元。此外,学生轮流给塾师送菜、送柴。
  民国初年,教师的工资实行时薪制和月薪制并存。中学教员每周授课1小时,支国币0.5元,教员月薪一般为30元。小学教员除由学校供给伙食外.每月俸薪8 ~ 24元(银圆),高小教师月薪平均18 元,初小教师月薪平均14元。1930年,江西省政府规定:高中教师每周任课21小时,月薪126元;小学教师,每周任课25小时,月薪为70〜100元。1941年后,教师支薪标准:高中教师月薪标准140〜200 元,初中教师月薪标准120〜160元,小学教师月薪标准100 - 120元。1945年改为食米计算,中学教员月薪大米500斤左右,小学教师月薪大米150斤左右。吉安解放前夕,教师俸薪大减,加上物价猛涨,教师薪俸入不敷岀,生活极为艰苦。
  1949年7月,规定教职工最低工薪每月不得低于150斤大米,最高不得超过1000斤大米。1950年 9月,教师工薪以“二机大米”计算,中学教师每月大米300 ~ 500斤;城区小学教师200 ~ 300斤,村小教师160 - 200斤。1952年推行工资分制,即对教师评定工资分,分值是动态的,每月由《江西日报》公布分值,按分值折算发给纸币。每一工资分约等于新的人民币0.225元。中学教职工工资分平均200分左右,折合人民币45元左右。小学教职工工资分平均110分左右,折合人民币24元左右。1955年7 月,改工分值制为货币工资制。1956年实行工资改革,教职工按照学历、教龄、工作量和质量评定工资级别。普通中学教师月平均工资增加20. 5%,小学、幼儿园教师月平均工资增长41%。1959、1960、1963 年分别有4%、25%、5%的教师增加一级工资。同时实行粮食差价补贴,平均每人粮贴为2.6元。“文化大革命”十年中,仅1972年对少数工龄长而工资偏低的教师作了一次调整。1977 - 1979年连续三年调整了部分教师的工资,升级面分别为4%、2%、20%。1982〜1984年,全区77%教师提升了一级工资,还有2%的教师提升了两级工资。
  1985年,全区各类学校教职工工资改革,教师基础工资均为40元,中学教师的职务工资分为14级, 基础工资、职务工资之和,最高级为170元,最低级为64元;小学教师的职务工资为12级,基础工资和职务工资之和,最高级为131元,最低级为52元。工龄津贴按一年工龄,每月0.5元计发。教龄津贴标准是:5 ~ 9年教龄的,每月3元;10 - 14年教龄的,每月5元;15 - 19年教龄的,每月7元;满20年以上的,每月10元。
  1985年起,发给国家职工洗理费4元(按每人每月计,下同)。1989年4月起,职工肉价补贴6元。 教师享有公费医疗待遇,离退休生活保障及死亡抚恤等福利;女职工享有产假待遇。
  民师工资由聘请单位筹措,政府适当给予补助,工资贯彻按劳取酬和男女同工同酬的原则,略高于当地同等劳动力的报酬,平均月工资不低于60元。工资按12个月支付,国家补助部分除提取10% ~ 15%的福利基金外,其余全部发给本人。1999年,民办教师在原定补助费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补助费70元。
  1979年11月起,在普通中小学公办教师中试行班主任津贴,根据班级人数分四个等次,中学分别为二元、三元、五元、六元,小学分别为一元五角、三元、四元、五元。1990年1月提高中小学班主任津贴,中学分别发六元、八元、十元、十二元;小学分别发四元、六元、八元、十元。民师的班主任津贴,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其所需经费国家补助50% ,其余由乡村自筹。
  1995,1997年中小学按专业技术职务先后两次晋升工资档次;离退休人员相应增加离退休费。从 1997年开始,凡年终考核合格教师,每两年晋升一级工资。
  对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实行政府特殊津贴。荣获特级教师的每月享受80元补贴。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和特级教师津贴的人员离退休后亦百分之百发给。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