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3489 |
颗粒名称: | 招生 |
分类号: | G473.2 |
页数: | 2 |
摘要: | 民国时期中学不统一招生,由各校自行命题、自行阅卷、自行招生。学生可以在几所学校参加考试和被录取,何去何从由学生自己决定。新中国建立后的中学招生是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统一招生。1953年7月,江西省成立中等学校招生委员会,高级中学实行统一招生,由省命题制卷、评卷、录取,专区组织考试。考试科目有语文擞学、物理、化学、政治、外语“ 1959年,省教育厅颁发《江西省中等教育招生办法的决定》规定: 高级中学以专区和省辖市为范围实行统一招生。1968年,高、初中实行“推荐与选拔”的招生办法:学生“自愿报名、班级评议、大队推荐、公社审批、 县局批准”。各县均设考场,由县招生办组织考试。 |
关键词: | 生源 招生制度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