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3488 |
颗粒名称: | 操行成绩 |
分类号: | G455 |
页数: | 1 |
摘要: | 1988年8月10日《中学德育大纲》(试行)规定:中学生的操行等级可分为优秀、良好、 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初一、初二;高一、高二学生操行不及格者以试读生论处。初三、高三学生操行等级评为不及格者不予毕业,按肄业处理。初中学习成绩优秀,操行成绩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等级的学生可以免试保送高中。除了给学生评定操行等级外,班主任还根据学生在校一学期德智体诸方面的表现写出评语。体育成绩体育成绩由任课教师通过平时考查和期中、期末考试来评定成绩。考试项目:男生为5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 ±;女生为50米跑、立定跳远、一分钟仰卧起坐。考后体育成绩计入升学考试总成绩。 |
关键词: | 操行评定 学生守则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