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3213 |
颗粒名称: | 律师业务 |
分类号: | D912.1 |
页数: | 1 |
摘要: | 法律顾问工作o 1957年,吉安法律顾问处厅始试办担任法律顾问工作"其服务 内容包括解答有关法律询问,宣传政策法律,代理参加诉讼.代拟法律行为文件,帮助解决有关法律纠纷 等0 1983年全区律师接受聘请担任法律顾问工作,是年担任的单位只有3家,1999年增加到1180家,由 企业、事业发展到国家机关,有的还直接参与当地政府的重大决策。1981年恢复 建立律师机构初期.各地律师按有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接受刑事案件被吿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 定,积极承担刑事辩护工作。1982年至1999年全区律师共办理民事代理24073件。法律援助0 1997年至1999年,全区律师共办理法律援助(无偿的)案件533件,有效地维护了贫弱 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司法公正。 |
关键词: | 律师 司法行政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