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案件的执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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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3186
颗粒名称: 行政诉讼案件的执行
分类号: D912.1
页数: 1
摘要: 政诉讼案件,在社会I:俗称“民告官”案件,在晚淸时期是不可能发4::的, 也是官府所禁止的,罪名叫“欺君犯上”。因为县衙以上的官吏,均属朝廷命官,不容触犯,故官府中贪官 污吏横行。罪行累累,民愤大者,也只有大官告小官,在皇上面前奏本,称之为“弹劾”。民国时期虽有行政立法,允许百姓告官,但各级政府实行的是苛政,在'「门丫相护之下,无法实行;苏维埃政权时期,没有行政“法,部队'乍人侵犯百姓利益,按'乍法处置;苏维埃政府干部侵犯百姓利 益,按“政纲”处置。
关键词: 审判 法律执行

内容

政诉讼案件,在社会I:俗称“民告官”案件,在晚淸时期是不可能发4::的, 也是官府所禁止的,罪名叫“欺君犯上”。因为县衙以上的官吏,均属朝廷命官,不容触犯,故官府中贪官 污吏横行。罪行累累,民愤大者,也只有大官告小官,在皇上面前奏本,称之为“弹劾”
  民国时期虽有行政立法,允许百姓告官,但各级政府实行的是苛政,在'「门丫相护之下,无法实行;
  苏维埃政权时期,没有行政“法,部队'乍人侵犯百姓利益,按'乍法处置;苏维埃政府干部侵犯百姓利 益,按“政纲”处置。
  新中国建比后,较长时间内行政诉讼没仃存门“法1987年8 )1,占安地区屮级人民法院正式成V. 行政审判庭,各县(市)人民法院先后相继成立了行政审判庭,开始受理了行政诉讼案件,其执行一般也 由行政庭“自审自执”,较难执行的案件,便移送执行庭执行。1990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诉讼法》止式实施,该法明确了行政诉讼案件执行的-些具体措施。1999年,加高法院又对行政执行部 分作出14条解释,使人们懂得了运用法律來维护『]L1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增强了对人民法院秉公 执法的信任感,多数行政诉讼案件得到顺利执结.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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