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3178 |
颗粒名称: | 经常性的案件检查 |
分类号: | D912.1 |
页数: | 1 |
摘要: | 从50年代开始,吉安两级法院对当年所审结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民事 案件,每年组织一次检查;1988年以后,由原来的年年全面检查案件改为重点抽查案件,即每年抽查两三 个县(市)的案件,或者抽查儿类不同性质的案件.或者某一时期的某种类型的案件。这种抽查的方法, -直坚持到200()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
关键词: | 审判 审判监督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