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性的案件检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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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3178
颗粒名称: 经常性的案件检查
分类号: D912.1
页数: 1
摘要: 从50年代开始,吉安两级法院对当年所审结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民事 案件,每年组织一次检查;1988年以后,由原来的年年全面检查案件改为重点抽查案件,即每年抽查两三 个县(市)的案件,或者抽查儿类不同性质的案件.或者某一时期的某种类型的案件。这种抽查的方法, -直坚持到200()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关键词: 审判 审判监督

内容

从50年代开始,吉安两级法院对当年所审结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民事 案件,每年组织一次检查;1988年以后,由原来的年年全面检查案件改为重点抽查案件,即每年抽查两三 个县(市)的案件,或者抽查儿类不同性质的案件.或者某一时期的某种类型的案件。这种抽查的方法, -直坚持到200()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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