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3038 |
颗粒名称: | 道路标志标线 |
分类号: | D912.1 |
页数: | 1 |
摘要: | 1932年,全国公路交通委饭会公路总局制定了《交通标号设置保护规则》,有禁令、警告、指示3项标击。1936年,江西省内在通车的千艾线匚设冇各类标志,一直沿用到解放初期。1955年施行的《城市交通规则》和1960年实施的《公路交通规则》,规定了禁令、警告、指示标志。1983年5月1日起,江西省开始实行交通部制定的《公路标志及路面标准》,将标志分为主要标志和辅助 标志两大类。主要标志分4种:指不标志;、警告标志、警令标志、指路标志。辅助标志是指附设在主要标 志下,起辅助说明作用的标志。 |
关键词: | 政法 交通管理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