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3023 |
颗粒名称: | 林业治安管理 |
分类号: | D912.1 |
页数: | 1 |
摘要: | 林业治安管理主要任务是:维护林区社会治安.保护国家森林资源,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犯罪 活动,促进林业生产发展。1984年]0月5日,根据江西省公安厅、林业厅、劳动人事局册政局、编委 赣公发治30号文件精神,地区公安处设立林业治安科,定编6人,属林业事业编制’。1988年11月,江西省编委、林业厅、公安厅批复.将林业治安科改建为吉安行署林业公安局,定编]5 人。内设秘书科、治安一科、治安二科。1988年8月,办公地址从行署公安处搬迁至地区林业局c 1996 年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将内设机构调整为秘书科、政口斗、治安科、法制科=1988? |
关键词: | 治安管理 政法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