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3022 |
颗粒名称: | 水上治安管理 |
分类号: | D912.1 |
页数: | 1 |
摘要: | 清初,江西设有水师,分防辖区河道3000余里。1926年北伐军抵达南 昌,改水上警察厅为水上公安局。1933年江西省水上公安局改属长江水警总队领导,全称为长江水警总 局江西分局,半年后又改冋原称o 1937年江西水匕公安局改为江西水警总队。1939年3月,南昌沦陷, 水警总队迁移吉安,另有部分人员移往泰和县沿溪渡设办事处o 1945年9月,日寇投降后,水警总队迁 冋南昌沿江路原址'. 同年10月21日,省公 安厅决定将吉安水上派出所移交给吉安市公安局管辖"编制为12人,其中所氏1人,所员3人,公安武 装人员8人。至此,全区原有的6个水上派出所只保留吉安市和万安、泰和县的3个水上派出所 |
关键词: | 治安管理 政法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