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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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2909
颗粒名称: 县(市)机构
分类号: D63-3
页数: 1
摘要: 1952年3月全区除吉安市、永新县、莲花县外,均成立了县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1954年12月撤销 县(市)人民监察委员会,但在工作特别需要和不设区的市,由员公署或省的监察机关派遣监察组。1955年4月至1956年1月,随各县(市)人民委员会的成立,全区被派遣的监察组撤销”1988年4月,县 (市)监察局又成立。至1992年12月,县(市)监察局共有干部157人1993年6月底,县(市)纪委、监 察合署办公的工作全部完成。
关键词: 行政管理 监察

内容

1952年3月全区除吉安市、永新县、莲花县外,均成立了县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1954年12月撤销 县(市)人民监察委员会,但在工作特别需要和不设区的市,由员公署或省的监察机关派遣监察组。 1955年4月至1956年1月,随各县(市)人民委员会的成立,全区被派遣的监察组撤销”1988年4月,县 (市)监察局又成立。至1992年12月,县(市)监察局共有干部157人1993年6月底,县(市)纪委、监 察合署办公的工作全部完成。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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