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2824 |
颗粒名称: | 政府派出机构 |
分类号: | D63-3 |
页数: | 1 |
摘要: | 区公所、区署民国时期,在县、乡(镇)之间先厉设立区公所、区办事处、区署,均为县(市)的佐治 机关,代表县政府督查乡(镇)、保甲政权。 |
关键词: | 行政管理 政权建设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