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2815 |
颗粒名称: | 地名机构 |
分类号: | D63-3 |
页数: | 1 |
摘要: | 1980年10月24 口,吉安地区行政公署依据江两省人民政府冇关规龙,成、'厂占安地区地名工作领导 小组,小组由萧须知(副专员)等11位同志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专职I:部3人"此后,各县(市)地 名机构也相继成立,所设办公室与政府办公室合署办公,并配备专职干部1?1984年3月,根据省政府发[ 1984]25号文件要求,吉安行署决定将原吉安地区地名工作领导小组 改为吉安地区地名委员会,孙景玉等9位同志组成委员会”县(市)地名工作领导小组也 相继改称地名委员会,办事机构依旧。1992年6月,因地区地名委员会部分成员工作变动,地区行署决定对地区地名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 |
关键词: | 行政管理 地名管理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