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图书 |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2814 |
| 颗粒名称: | 第十二节 地名管理 |
| 分类号: | D63-3 |
| 页数: | 1 |
| 摘要: | 地名管理为历代政府重视,但新中国建立前,除行政区域地名、交通地名等少数地名领域由有关部 门管理外.多为无行政管理状态。新中国建立后,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的统-部署,吉安地区对地名做了许多工作。中共十一届三中全 会召开后,地名工作成为人民政府行政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吉安地区和所辖县(市)开始设立&门地名 管理机构,开展地名普查,组织编纂地名志15,做好地名命名更名等工作°仝区地名工作进入冇组织、有 计划、全面管理的新阶段。 |
| 关键词: | 行政管理 地名管理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