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2810 |
颗粒名称: | 第十一节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 |
分类号: | D63-3 |
页数: | 1 |
摘要: | 吉安的社会团体源远流长:明、清以前,朝廷和地方对社团缺乏统一、有效的管理. 社团自心自灭,辛亥革命后,社团逐步增多.社会作弔日益明显,政府对社团始行统一管理". 新中国建立后,人民当家作主,公民结社意识增强,社团发展很快。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不同 行业、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社团应运而牛“ 1990年开始,经过清理整顿和复查登记,社团活动与发展步 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
关键词: | 行政管理 社会团体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