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收养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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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2809
颗粒名称: 第十节 收养管理
分类号: D63-3
页数: 1
摘要: 1990年之前,全区没有统一机构进行收养管理工作,收养工作基本上属于民间性的。1991年12月29日,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明确县以匕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为同级人民 政府的收养登记管理部门.始有专门的收养登记管理机构”。1998年11月4日,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出台。全区各级民政部门组织了多种形式的 宣传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逐渐被广大群众了解,依法办理收养手续渐成共识。1992年至1999年间,全区两级民政部门共办理国内收养登记498件。
关键词: 行政管理 收养管理

内容

1990年之前,全区没有统一机构进行收养管理工作,收养工作基本上属于民间性的。
  1991年12月29日,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明确县以匕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为同级人民 政府的收养登记管理部门.始有专门的收养登记管理机构”
  1998年11月4日,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出台。全区各级民政部门组织了多种形式的 宣传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逐渐被广大群众了解,依法办理收养手续渐成共识。
  1992年至1999年间,全区两级民政部门共办理国内收养登记498件。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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