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2807 |
颗粒名称: | 殡葬改革 |
分类号: | D63-3 |
页数: | 1 |
摘要: | 丧葬礼俗宋代,古安区域内民间操办丧事注重礼冇至明清时期,程序达20余项,即初终、复、沐 浴、饭含、小殓、成服、朝夕奠、望奠、吊奠膊、择地祭后土、发弓I、在途及墓棺、祠后土、题木主、反哭、虞祭、 衬、小祥、大祥、樟,每-?程序都有明细要求'. 民国期间.吉安各地治丧仍遵循旧制,程序匕有所简化"据《-/ r西省各县呈报风俗调查纲要》载:各 地治丧大致有始丧、入殓手续、成服礼、丧服等差、讣仟形式、吊奠礼节、发行仪式、安葬仪式等。新中国建工后至2000年,片安地区农村群众办丧爭,多数仍沿用传统做法。但吉安地区并无焚尸设施。1971年,吉安市建立火葬场,吉安开始正式推行尸体火化。 |
关键词: | 行政管理 殡葬管理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