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2783 |
颗粒名称: | 社会福利院 |
分类号: | D63-3 |
页数: | 1 |
摘要: | 吉安社会福利事业是在接管、改造民国时期遗留下来的慈善团体和救济机构基础上 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吉安市、安福、永新、亍冈辱县办福利院均为解放前所设立。50年代举办的生 产教养院,兼有救济福利和收容改造双重任务?负贵收养社会上生活无着落的孤老残幼和收容改造游民、乞丐等.对工作人员除留用部分外, 其余则资遣其回乡和帮助转业。此时吉安专区有安福县、永新县庁冈县、吉安市4所县办福利院,其服 务范围仅限于城市及县以t城镇。部分福利事业单位或被合并或 被撤销,致使一些城镇社会福利对象流落街头,得不到及时收养,职工队伍亦急剧减少。 |
关键词: | 行政管理 社会福利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