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院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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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2783
颗粒名称: 社会福利院
分类号: D63-3
页数: 1
摘要: 吉安社会福利事业是在接管、改造民国时期遗留下来的慈善团体和救济机构基础上 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吉安市、安福、永新、亍冈辱县办福利院均为解放前所设立。50年代举办的生 产教养院,兼有救济福利和收容改造双重任务?负贵收养社会上生活无着落的孤老残幼和收容改造游民、乞丐等.对工作人员除留用部分外, 其余则资遣其回乡和帮助转业。此时吉安专区有安福县、永新县庁冈县、吉安市4所县办福利院,其服 务范围仅限于城市及县以t城镇。部分福利事业单位或被合并或 被撤销,致使一些城镇社会福利对象流落街头,得不到及时收养,职工队伍亦急剧减少。
关键词: 行政管理 社会福利

内容

吉安社会福利事业是在接管、改造民国时期遗留下来的慈善团体和救济机构基础上 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吉安市、安福、永新、亍冈辱县办福利院均为解放前所设立。50年代举办的生 产教养院,兼有救济福利和收容改造双重任务•负贵收养社会上生活无着落的孤老残幼和收容改造游民、乞丐等.
  1951年11月省人民政府接受由美国、法国教会津贴的天主教、基督教办的孤儿院、仁慈堂、残老院、 育婴堂、安老院等慈善救济单位15个,其中吉安有2个 人民政府本着“分散安置,面向农村”的方针对 收容人员中有家可U-3、有亲可投的,动员其冋家或投靠亲友-减少收管人员。对工作人员除留用部分外, 其余则资遣其回乡和帮助转业。此时吉安专区有安福县、永新县庁冈县、吉安市4所县办福利院,其服 务范围仅限于城市及县以t城镇。1956年.分别设置残老教养院、儿谨教养院和游民改造安置农场70 年代后,为便于加强管理和建设,各地养老院、残老院、儿童收养院合并‘统称社会福利院,收菲无依无靠 的孤老、残疾人和孤儿、弃婴。
  1959年,全区对残老儿童教养院匸作进行整顿对劳动人民出身的老年人,送养老院安置养老;对 青壮年残疾人则组织到福利生产单位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对7岁以匕17岁以的少年儿童,分 别送往南昌市儿童教养院和少年工读学校教养;婴幼儿童送公社或街道托儿所抚养,有条件的组织专门 托儿所收养.送往养老院的老人和送往托儿所抚养的婴幼儿,均由当地民政部门负贵供给生活费用。
  “文化大革命”时期,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处F无部I']管理状态。部分福利事业单位或被合并或 被撤销,致使一些城镇社会福利对象流落街头,得不到及时收养,职工队伍亦急剧减少。
  70年代中后期,社会福利院匚作逐步走上正轨 中共—届三中全会召开后,社会福利工作得以恢 复和发展。1984年:后,各福利院贯彻民政部漳州会议精神.对入院老人和收容儿童实行“供养与康复并 重”的方针,由只收养城镇社会“三无”(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老人入院同时向社会开放,对职工家庭难 以照料的残疾人、老年人,以及机关单位的孤老退休职工实行门费收养;对收养的被社会遗弃的婴幼、儿 童,贯彻养、教并重,同时对残疾儿童积极开展康复匸作1994年省民政厅、财政厅发文确定:社会福利 院收养人员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70元1998年,全区11所福利院,收养人员299人,其中老人125 人,儿童142人,伤残人员17人,精神病人15人。2000年,全区有福利院11所,收养人员404人,其中老 人198人,儿童172人,其他34人;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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