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2778 |
颗粒名称: | 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 |
分类号: | D63-3 |
页数: | 1 |
摘要: | 精减退职职工救济始r-60年代中期,它是随着落实国家精减退职职匸政策 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o 1961年国民经济计划调整,江西省、共精减全民所有制固定职工29万人,其中, 1957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占1/5左右,约6万人,吉安专区约有1万人。“文化大革命”期间,全省精减退职老职工的救济申请、调查、审批工作未能正常开展。1983年,各地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精减退职老职丄拿受社会定期定量救济进行联合审查核 定。对享受 40%救济的老职工,按规定给予报销2/3医疗费。2000年全区享受救济老职.11 2551人,其中辜受 40%救济319人,享受社会定救2232人。 |
关键词: | 行政管理 救灾救济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