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2738 |
颗粒名称: | 乡镇民政所 |
分类号: | D63-3 |
页数: | 1 |
摘要: | 民国时,乡镇设民政干事。新中国建立后,设民政助理,,1985年,乡镇普遍建立民政工作委员会,配备民政助理员。1989年, 永丰县率先建比乡镇民政所,次年在全区各县(市)全面推广,民政所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副乡镇氏或民 政助理员任所长,同时招聘1?2人任民政协理员或资料员.全区共招聘民政助理员315人,为民政所专 职工作人员。 |
关键词: | 行政管理 政务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