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议员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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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2536
颗粒名称: 参议员选举
分类号: D63
页数: 1
摘要: 据此,各县参议员由乡(镇)民代表大会 和依法成立的职业团体中选举。从乡(镇)民代表会选举代表,原则上每乡(镇)选举议员1人;从职业团 体中选举,其名额不得超过总额的十分之三。县参议员任期两年,连选得连任。县参议会名义上是民意 机关,实际上其组成人员大部分是弃官回乡的国民党官吏及地方豪绅,成为国民党内部争权夺利和愚弄 人民的工具。
关键词: 议政机关 参政机关

内容

1941年8月9日国民政府公布的《县参议会组织暂行条例》规定:“县参议会由乡(镇)民代表选举 县参议员组织之,并加选依法成立之职业团体代表为县参议员。”据此,各县参议员由乡(镇)民代表大会 和依法成立的职业团体中选举。从乡(镇)民代表会选举代表,原则上每乡(镇)选举议员1人;从职业团 体中选举,其名额不得超过总额的十分之三。县参议员任期两年,连选得连任。县参议会名义上是民意 机关,实际上其组成人员大部分是弃官回乡的国民党官吏及地方豪绅,成为国民党内部争权夺利和愚弄 人民的工具。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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