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方案》,吉安地区国税局于1998年3月对总局的改革方案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并要求地、县(市)国税局(分局)按照具体实施意见全面建立和完善一项制度,四个体系,使全区申报、代理、稽查三位一体新征管模式更具规模、更健康地发展。
建立和完善一项制度,即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吉安地、县(市)国税局(分局)在建立纳税人自行纳税制度后,不断改进,在纳税人申报主动性、申报方式、纳税方式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使这一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
主动按期报税纳税人必须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确定的申报期限和纳税期限,到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纳税。这种新型纳税申报制度,体现了一切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全部纳税环节中, 必须主动、如实、准确地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彻底废除了由税务机关包揽纳税人一切纳税事务的征管制度。
申报方式在坚持纳税人必须到办税服务厅直接申报和定时定点申报基础上,搞好邮寄申报试点,有条件的城镇分局部分或全部实行IC卡电子申报,大中型企业有条件的实行防伪系统磁盘申报等。个体工商户一律实行《纳税手册》申报。
缴税方式除大力推行三自纳税外,固定业户在指定银行开设税款预储账户;个体工商户推行磁卡缴税办法,可在任何一个银行办事处刷卡缴税;税源分散的乡村实行定时定点或委托代征等缴税方式。
建立和完善四个体系吉安地、县(市)国税局(分局)还建立和完善服务体系、监控体系、稽查体系和设置体系。
税务机关和社会中介组织相结合的服务体系国家税务机关服务体系地、县(市)国税局(分局)建立和实行税法公告制度,定期提供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税务信息,使纳税人及时、准确地了解税法和税收政策,以便按期如实申报纳税。同时努力完善办税服务厅的管理,规范业务程序,改进服务标准;大厅整洁、卫生、有序,张贴美观大方;人员结构分设党员岗、团员岗、青年岗等,实行挂牌上岗;改善办公条件和服务设施,建立触摸查询、大屏幕显示,开展星级达标活动,以集中公开形式向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如泰和县、新干县、吉安市等地,以办税服务厅为载体,公开办税,实行银、税一体化,大厅七项制度衔接到位,提供一站式服务,深受纳税人的好评。
社会中介组织服务体系在社会中介服务行业中建立税务代理业,为需要服务的纳税人提供帮助。 现在,能提供这类服务的只有注册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代理实行自愿原则,重点是帮助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为纳税人提供咨询服务。纳税人可以依法委托社会中介服务组织进行税务代理。
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管理监控体系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在1996年初已建成地区国税局与省国税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域网的基础上,1998年完成地区国税局机关微机管理局域网及县局和城镇分局(征收大厅)的微机管理局域网建设(吉安市局于1995年9月已建成微机管理局域网);完成地区局与县局的网络广域连接、县局与农村分局微机广域连接。同年9月,全区国税系统都成立了信息中心,配备两名以上专职人员,计算机设备做到了三防,规范了十大岗位职责流程。全区配备微机454台,装备了 14个局域网,利用和扩充了编码、规范操作、税企对账、稽查底稿生成、内部考核监控、税款核定、办公自动化应用七大系统。农村微机也已确保税务管理、税款征收、发票管理、会计统计、税务稽查五大功能到位。
1999年,省国税局在吉水县召开全省征管电子化现场会,肯定吉安地区国税局在开发和应用微机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地区信息中心扩充的微机软件功能,在省国税局原有模块基础上,增设七大系统功能,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征管工作需求。到2000年底,地区国税系统已基本完成总局、省局、地局、县(市) 局四级计算机管理广域网络的连接。
其间,地、县(市)国税局(分局)严密监控税收违法行为,加强对申报质量、两个按期和增值税的监控,依托微机网络,搜索和防止拖欠税和偷、逃、骗税等税务违法现象发生。
人工与计算机相结合的稽查体系全区税务系统实施分类稽查,把税务稽查分为日常稽查、专项稽查、专案稽查三类。一是日常稽查,即对纳税人申报纳税情况进行常规检查。稽查对象来源于计算机或人工筛选确定的,具有计划性;稽查的内容和范围很全面,税种查全,环节查到,问题查清;稽查的目的是全面掌握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这种稽查形式全地区都还处在起步阶段。二是专项稽查,针对特定行业或某类纳税人进行重点检查。稽查的对象是根据特定的目的挑选出来的;稽查的内容和范围侧重于某方面或某一类问题上;稽查的时间和稽查的所属期间是特定的.如规定某年某月到某年某月某类纳税人的问题。三是专案稽查,根据举报或前两类稽查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个案检查。案件来源于公民举报和其他部门转办、上级交办、国际情报交换或日常、专项稽查中查出来的;稽查的内容和范围明确,主要是举报、转办、交办指明的线索;稽查的重点突出,主要是查处举报、转办、交办、情报交换中所列举的违法行为。
地、县(市)税务机构均加强重点案件的稽查,采取人工和计算机相结合的选案办法,选择部分典型纳税人实施重点稽查。特别是大案要案和群众举报的重点案件,则集中主要力量查深、查透,依法严惩。 该补税的,补税;该罚款的,罚款。改变过去那种重检查、轻处罚,只补税、不罚款的倾向。并采取一定形式公开曝光,以扩大社会影响,提高稽查威慑力,促进税收环境不断改善。每次重点案件稽查之后,税务人员都要认真分析稽查结果,提出整改措施,堵塞税收漏洞。
以征管功能为主的机构设置体系地、县(市)税务局在坚持精简、效能原则的基础上,合理设置征收分局。各征收分局都要设稽查岗。 各县(市)局稽查分局的稽查重点,放在城区分局管辖的企业和专案、专项税收稽查。把农村分局管辖的企业(除地、县局指定检查户)、个体户、私营企业、零散税收和城区分局管辖的个体户、私营企业、零散税收分别委托征收分局稽查。为了做好税收稽查工作,地、县(市)税务机构均侧重配备人力,全区税务稽查人员配备达到总人数的25%,逐步达到40%。并要求各岗位工作人员坚守岗位,不串岗,不错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职责分清,赏罚分明。
为了做好各项配套改革措施,1998年,地区国税局建立了七个改革示范点:吉安市国税局为征收管理改革示范点,吉水县国税局为计算机网络改革示范点,新干县国税局为收入计划与GDP挂钩改革示范点,遂川县国税局为非国有制经济税收管理改革示范点,泰和县国税局为深入征管改革示范点,安福县国税局为人事制度改革示范点,永新县国税局为强制性干部培训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