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1721 |
颗粒名称: | 化肥 |
分类号: | F407.76 |
页数: | 1 |
摘要: | 境内主要使用农家肥料,无化学肥料买卖。新中国建立后于1951年开始供应化学化料,当时主要是硫酸鞍(农民称之为肥田粉)。化肥的供应渠道和价格经历了如下几个阶段:由供销合作社敞开供应,为了鼓励农民使用化肥以发展农业生产,还采取过赊销和价格倒贴的办法。化肥需要量日益增多,政府采取计划部门分配,供销合作社平价统一供应的办法。救灾化肥由农业或民政部门按灾情分配;交售农产品的奖售化肥由收购部门按收购数量和奖售标准分配。二者均由供销社平价供应O 从80年代开始,化肥供应采取价格“ |
关键词: | 化肥工业 工业经济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