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1532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管理机构 |
分类号: | D035.1 |
页数: | 2 |
摘要: | 全区的手工业和社队企业均由县手工业管理局和地区轻化工业局管理。内设人事秘书、财务计划、企业管理3科。地区社队企业管理局行政编制增至18人。企业管理科改名为生产科,吉安地区社队企业管理局改名为吉安地区行政公署社队企业管理处。撤销吉安地区社队企业管理处,设吉安地区农牧渔业局社队企业管理站,更名为乡镇企业管理站。各县(市)社队企业管理局也随之改名为乡镇企业管理局。乡镇企业管理工作从地区农牧渔业局划出,设立吉安地区乡镇企业管理局,内设人事秘书、生产经营、计划财务、科教信息4科。 |
关键词: | 国家机构 企业管理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