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一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0782 |
颗粒名称: | 费用筹集 |
分类号: | TV87 |
页数: | 1 |
摘要: | 新中国建立前,坏堤岁修和防汛经费按受益田亩或人口进行分摊。小堤防主要靠当地群众负担;重要的堤防如赣东大堤等,清朝除实行“还规定在“项目下支付一定的坏堤岁修和防汛经费。政府每年安排一定的防汛经费。新中国建立后,贯彻执行依靠群众为主,国家补助为辅的政策。防洪工程的除险加固和水毁工程的修复,国家每年安排一定的防汛经费补助,受益群众以“劳动义务工”的形式完成土方工程。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外出务工人员逐渐增多,以资代劳”等多种灵活可行的形式,负担防汛义务。 |
关键词: | 防汛抗洪 费用筹集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