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宜黄县院受理李承德因与卢菊生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申诉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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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唯一号: 140232020230003505
事件名称: 2005年宜黄县院受理李承德因与卢菊生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申诉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196.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2005年
结束时间: 2005年
发生地点: 宜黄县

事件描述

2005年,宜黄县院受理了李承德因与卢菊生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不服宜黄县法院(2005)宜民初字第297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的申诉。宜黄县院对该案进行了审查,认为该判决就双方协议的工资等的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均有错误,给李承德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向宜黄县法院发出了检察建议书,建议法院对本案再审,宜黄县法院采纳了检察建议,并决定于2006年元月20日对该案予以再审。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抚州检察志》

本志所述上自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下止公元2005年。立足当代,详近略远,重点记述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以来的发展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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