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广昌县院办理余大兆伪证案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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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唯一号: 140232020230003438
事件名称: 1986年广昌县院办理余大兆伪证案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155.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6年
结束时间: 1986年
发生地点: 广昌县

事件描述

1986年广昌县院办理了余大兆伪证案。1986年6月份,广昌县法院审理姜祖光贪污、受贿、诈骗案时,证人余大兆伪造证据,多次出庭作虚假证明,影响了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检察院依法以伪证罪在法庭上将余大兆逮捕,经查证事实后,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处余大兆有期徒刑6个月。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抚州检察志》

本志所述上自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下止公元2005年。立足当代,详近略远,重点记述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以来的发展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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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余大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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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地名

广昌县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