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头村民委员会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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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大岗镇志》
唯一号: 140231020230000205
机构名称: 溪头村民委员会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2/001
起始页: 045.pdf
地址: 大纲镇北部丘陵地带

机构描述

位于镇北部丘陵地带。驻下溪头得名。有7个自然村,10个村民小组。238户,1005人。耕地2.060亩,主产稻谷。解放前夕和建国初属熊隍乡,1951年改属院前乡。合作化时有4个初级社,1957年转为溪头高级社。1958年成立溪头大队,属易俗公社。1961年划入院前公社。1967年上半年入前进公社,下半年划回院前公社。1968年人大岗公社时并入院前大队,1972年划出,仍称溪头大队。1984年8月改称溪头村民委员会。

知识出处

大岗镇志

《大岗镇志》

《大岗镇志》对大岗镇的历史沿革、地理风貌、经济建设、文教事业、杰出人物、名胜古迹等都作了较为全面的介绍,并重点地描叙了改革开放以来大岗镇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果。书中材料典型,内容翔实,文笔流畅,不失为一本对全乡人民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的好教材。它必将为造福湖南子孙后代,推进大岗镇现代化建设发挥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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