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流通监管

知识类型: 机构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唯一号: 140231020220001150
机构名称: 药品流通监管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20000001/004
起始页: T02862_00.pdf

机构描述

2002年,全市完成零售药店验收换发证工作,审查195家,准予换证148家,限期整改42家,对未通过审查验收的15家药店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市区15家零售连锁店完成分类管理,均实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区、分柜摆放。2003年部署药品放心工程。2004年,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得到较快发展,新增零售药店55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6家,有7家药品批发企业、68家单体药品零售企业和53家零售连锁门店通过GSP检查认证,认证通过率分别为58.3%、91.9%和100%。2005年,相继制定《抚州市药品零售经营企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药品安全信用分类评定标准》《抚州市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房(药库)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植入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在全市开展创建“诚信药店”活动和争创规范药房(库)活动;印发《农村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实施方案》和《县以下农村药品零售GSP培训工作实施意见》,举办培训班11期,培训人员600余人,组织18批次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完成283家农村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工作,占申报认证企业94.6%。2006年,对443家零售药店进行GSP跟踪检查,占零售企业总数90.4%,给予警告企业22家,责令限期整改企业136家,责令停业整顿企业7家;注销5家零售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建议省局注销6家连锁门店《药品经营许可证》,上报省局拟撤销2家零售药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2007年,对20家药品批发企业、392家单体零售药店、47家零售连锁门店进行GSP跟踪检查,跟踪检查覆盖率达100%,对市本级药店及随机抽取11县(区)各1家~2家药店“飞行检查”,依法查处立案7起。,注销7家零售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建议省局注销6家连锁门店“药品经营许可证”,上报省局拟撤销2家零售药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2008年,出台《抚州市药品动态监管系统管理办法》,药品零售企业实施分级管理工作全面铺开。据统计,2010年,全市有建立符合标准“示范药店”58家,一级“示范药房”157家、二级“示范药房”52家、其他“示范药房”2385家,实现药品经营集约化;成立抚州市春天大药房、抚州怀仁大药房、抚州市华民康大药房3家连锁公司,填补全市无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空白,药品连锁门店达80余家,占总药店数12%;至该年12月底,全市12家法人批发企业基本药物实现数据上传等电子监管。2011年,全市实行基本药物质量电子监管,开展基药不良反应监测和专项抽验,抽验600批(任务470批),实现全覆盖抽验;出台《抚州市药品零售企业驻店药师管理规定(暂行)》,规范驻店药师管理,被国家局网站作为典型经验报导。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