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管理机构

知识类型: 机构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唯一号: 140231020220000951
机构名称: 交通运输管理机构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20000001/003
起始页: T02255_00.pdf
起始时间: 1952年9月

机构描述

域内交通运输管理机构成立于1952年9月,初为抚州专署交通科,定员4人,负责全区地方交通工作,并对辖区内省属公路、运输、航运分支机构在行政上进行管理,在业务上进行指导和监督。1956年1月撤销交通科,设立抚州专署工业交通办公室。1958年4月交通与工业分设,成立江西省抚州专署交通管理局。1959年6月,改称江西省抚州专署交通处。1960年1月,抚州公路总段和抚州航运分局的航道科并入专署交通处。12月,公路总段和航道科恢复原设置。抚州专署交通处改称抚州专员公署交通办公室,1962年1月仍改为交通处,定编6人。1964年7月,撤销交通处,并入专署经济委员会。 “文化大革命”中,交通管理工作统归抚州专区抓革命促进生产指挥部下设的工交组负责。 1968年12月,撤销抚州公路总段、抚州汽车运输分局、抚州航运分局,新组建抚州专区交通运输公司,并成立公司革命委员会。1970年1月,专区邮政局与交通运输公司合并,成立抚州专区交通邮政局,并成立局革命委员会。9月,域内省属交通邮政事业、企业单位下放归地方领导。1971年10月,交通与邮政分设,成立抚州地区交通局,并成立局革命委员会。1973年1月,公路总段、汽车运输分局、航运分局收归省管,政治工作以地方为主。同年6月,撤销局革命委员会,改称江西省抚州地区交通管理局,1974年底有干部、职工7人,1980年定编14人。 1984年4月,地区交通收归省管,更名为江西省抚州地区交通管理处,作为省交通厅的派出机构,又是行署管理交通的工作部门,受省交通厅和行署双重领导,人、财、物管理以省为主,政治思想工作以地方为主,定编32人。1985年4月,地区交通处下放归地区管理,5月更名为江西省抚州地区交通管理局。1986年地区交通管理局下设公路管理所、渡口管理所、公路运输管理处。1990年底有干部职工42人,其中有各类专业技术职称16人。 2000年10月,抚州撤地设市,抚州地区交通管理局更名为抚州市交通管理局。2010年5月,抚州市城市公交客运管理职能由市城建局移交市交通管理局,抚州市交通管理局更名为抚州市交通运输局。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