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洪门岭林场

知识类型: 机构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唯一号: 140231020220000548
机构名称: 南城县洪门岭林场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20000001/003
起始页: T01644_00.pdf
前置机构: 南城中心苗圃
起始时间: 民国25年(1936)

机构描述

民国25年(1936),江西农业院在南城新西门创办南城中心苗圃,27年苗圃兼营示范林。35年4月,南城中心苗圃改为省属南城麻姑山林场。38年改称南城林场,仍归省管。1958年春,南城林场并入南城县洪门垦殖场。1963年7月,洪门岭垦殖场改为洪门岭林场。林场分为东面洪门岭林区、西面麻姑山林区两大块,设姑山、洪岭、大源、天井源4个分场。经营面积6.65万亩,其中有林地面积6.26万亩,果树1.8万株,活立木蓄积13.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94.1%。有厂房、宿舍面积6000平方米,林区公路14千米,林道30千米,永久防火线20千米,瞭望台1座,对讲机5只,基础设施齐全。该场坚持以营林为基础的方针,大力造林育林。1963年-2000年,完成荒山造林57042亩,幼林抚育39万亩次,培育苗木795亩计4340万株。抚育间伐3.83万亩,获杉木间伐材3万立方米;改造、更新、补植残次林5100亩,获等外材8000立方米;小面积皆伐1500亩,产木材9000立方米。场办车木厂利用小材小料、树梢和废材加工各种画轴、镜框、柄把、包装箱、工具盒等,连续7年(1985年一1991年)共创利润366万元,上交国家税收73.4万元,1992以后每年实现利税20万元。2004年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南城县国有洪门岭林场、界山岭林场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要求,对全场514人及13名遗属全部进行改制,采取公开拍卖和竞标方式对山林50年经营权进行转让。公开拍卖50年山林经营权面积30075亩,金额804万元,用于安置(以货币形式即交纳社保及职工安置补偿)职工300人(其中退休人员70人),遗属13人,并为70名退休职工交纳大病医疗保险;竞卖山林经营权面积18763.5亩,竞标价格416万元,以山林50年经营权(以实货形式即分山)安置置换职工身份214人。改制后,洪门岭林场有返聘人员12名,其中管理人员3名、技术人员5名、护林员3人、司机1人。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