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顺祥

知识类型: 人物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唯一号: 140230020230001582
人物姓名: 黄顺祥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188.pdf
性别:
籍贯: 临川县七里岗乡小渡村

传略

黄顺祥,男,临川县七里岗乡小渡村医师,趁少女尧××到其家中看病打针之机,用氯丙嗪(安眠类药)注射,致少女昏睡而强奸(按病情需要本应注射连霉素),案发后,被害人家长法制观念淡薄,自行与被告人“私了”,导致被告人前后翻供,临川县院以证据不足决定不捕。县公安局于1991年2月15日,提请分院复核,分院控申科认真审阅了全案材料,提问了被告人,并深入实地调查,证实被告人黄顺祥强奸案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经分院检察委员会研究,撤销临川县院不捕的决定,决定批准逮捕被告人黄顺祥,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黄顺祥有期徒刑6年。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抚州检察志》

本志所述上自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下止公元2005年。立足当代,详近略远,重点记述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以来的发展与现状。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