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良玉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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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唯一号: 140230020230001519
人物姓名: 胡良玉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149.pdf
性别:
籍贯: 乐安县万坊公社坪背大队
非亲属: 胡老

传略

胡良玉,男,乐安县万坊公社坪背大队胡家生产队会计,胡良玉1961年6月份给社员分配食油,由于分得不合理,社员胡老四对他提出意见,胡良玉不但不接受,反而恼羞成怒,伙同其两个侄子将胡老四活活打死。胡良玉也受到了惩罚,1961年12月26日,被判处死刑,侄子胡婆仔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抚州检察志》

本志所述上自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下止公元2005年。立足当代,详近略远,重点记述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以来的发展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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