尧海泉

知识类型: 人物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唯一号: 140230020230001510
人物姓名: 尧海泉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140.pdf
性别:
籍贯: 临川县董塘公社大队

传略

尧海泉,男,临川县董塘公社大队人,于1962年11月伙同王某、马某等人,通过驻沪办事处套购洋硝2000斤,买价每斤2.45元,后在东乡县马家圩以每斤13-17元销售,共获暴利1.8万元。除分给上海的陈金良等人8200余元,尧海泉本人得9600余元。尧被判刑3年。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抚州检察志》

本志所述上自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下止公元2005年。立足当代,详近略远,重点记述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以来的发展与现状。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