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志才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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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唯一号: 140230020230001468
人物姓名: 曾志才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132.pdf
性别:

传略

曾志才,男,中国农业银行临川市支行秋溪营业所会计,于1994年1月24日和3月12日,利用职务之便,擅自挪用信贷资金50万元,转入秋溪邮电所储蓄点储蓄,为其妻妹完成揽储业务,曾从中得利息32208元。1994年12月8日到1995年3月17日,又先后6次擅自挪用信贷资金、联行资金674340元,借给他人做生意,曾从中得利息4378元。曾被判刑8年。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抚州检察志》

本志所述上自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下止公元2005年。立足当代,详近略远,重点记述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以来的发展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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