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金根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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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唯一号: 140230020230001388
人物姓名: 欧阳金根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116.pdf
性别:

传略

欧阳金根,男,崇仁县院在处理欧阳金根贪污案时,欧阳金根起初拒不认罪,并向省长写信喊冤,群众看他这样顽固抵赖,要求捕办,后经深入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并对欧阳金根的家属进行工作,结果感化了欧阳金根,不仅承认了贪污2136.58元,而且保证全部退赃,群众见矛盾已经解决了,也不要求逮捕法办。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抚州检察志》

本志所述上自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下止公元2005年。立足当代,详近略远,重点记述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以来的发展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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