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泉根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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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唯一号: 140230020230001375
人物姓名: 邹泉根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114.pdf
性别:

传略

邹泉根,男,江西省合作社抚州专区办事处仓库保管员,自1953年开始,盗窃空白发票私刻印鉴、伪造发票、盗窃仓库物资21次,计红糖196斤、香菇5.4斤、笋干6斤、木耳3斤、海带2斤、桂圆4斤、木炭400斤等,物资价值129.55元,邹被判刑3年。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抚州检察志》

本志所述上自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下止公元2005年。立足当代,详近略远,重点记述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以来的发展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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