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和小中专(中师)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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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10744
颗粒名称: 高中和小中专(中师)招生办法
分类号: G527.562
页数: 5
摘要: 高中和小中专(中师)招生办法
关键词: 教育事业 概况 抚州地区

内容

1、高中
   民国时期,初中升高中,需参加各校的入学考试,合格者才能入学,由招生学校自行命题,各自录取。其中一些名牌中学先行招生,录取成绩良好的考生,然后由办学条件一般的学校或私立学校招生。考生可以同时报考几所学校。1932年11月,教育部颁发《中学组织法》,规定高中入学资格为曾在公立中学或已立案私立中学的初中毕业生。在毕业生少的地方,学校可招收同等学力者,但不得超过录取额的五分之一。入学须经考试,由招生学校主持,自行决定录取。
   新中国成立初期,高中自行招生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化,外加口试。1953年以后,高中实行全省统一招生,由省招生办组织命题,专区组织考试、评卷,省决定录取。考试科目一般为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理化。考生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下。招生贯彻阶级路线和严格检查考生身体状况的方针,工农、革命干部子女优先录取。
   1959年后,高中招生工作由专区负责,命题仍由省负责。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常识(常识含6科,各科比重:政治25%、历史20%、地理10%、生物15%、物理20%、化学10%)。
   “文化大革命”期间,取消招生考试,初中毕业生经政治审查合格后,通过推荐升入高中学习。1977年,高中招生恢复文化考试。1978年至1988年,高中招生由地区命题、印卷,县(市)组织考试、评卷、录取。其中,1978年至1982年,高中招生单独命题,1983年至1988年,高中与中专(小中专)联合命题。1988年4月,地区教育局下发《关于改革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严格升学报名资格审查,规定应届初中毕业生须经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按学籍卡逐一审查后签发准考证。学生录取到高中后,应建立完善的学籍档案,包括学生报名登记卡、录取卡、成绩表、学籍卡、体质健康体育合格登记卡、体检表、学生鉴定、升学考试试卷等。同时规定,重点高中招生继续贯彻根据考生志愿,全县(市)择优录取的原则。
   1989年后,中考(包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小中专)改由省命题、印卷,分县(市)考试、评卷,对录取的新生实行统一编学号的办法,高中由省统一编号,职业高中由地区统一编号。同时,全区中学实行“中学生体质健康体育合格登记卡”制度,初中升高中一律凭“登记卡”报名,由县(市)招办把关检验,未持“登记卡”者不予报名。
   根据省教委《关于在1994年实施(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体育〉工作的通知》精神,从1994年起,全区所有报考高中(中专)的应届、历届初中毕业生,均增加体育考试科目。同年,地区中招办规定:“在本县(市)高中招生指标内,可以划出3%—10%的指标作为自费生,降低40分录取”。部分县(市)在划出的10%自费生指标内,又划出10%指标再适当降低考分,解决遗留问题。这项规定一直持续到2000年。1995年规定,省“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可以加15分录取。
   1998年,全省中专招生进行并轨改革。地区中招委规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统招和择校生(自费生)两部分,统招生占80%,择校生占20%。重点高中和一般高中的统招录取分数线,由地区中招办根据各县(市)重点高中和一般高中统招计划,按1:1比例划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重点高中、一般高中择校生录取分数线,按同类学校统招分数线下降40分的标准划定。据调查,是年全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8900人,实际录取新生9846人,超过招生计划的10%,其中自费生超过1000人。
   1999年,全区高中教育空前发展。临川市区4所重点中学开始打破学区界限招收优秀初中毕业生,学生可以直接选择学校报名,在分数规定范围内,由招生学校直接择优录取。全区中考报名总人数达36254人,其中应届毕业生30602人,报考重点高中的14548人。普通高中招生人数剧增,职业高中招生任务仍难完成。
   2000年,职业高中招生开始有所进展;全区重点中学开始剥离初中部,薄弱完中开始剥离高中部,高中招生规模进一步扩大,高中教育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8—2 1985—2000年抚州地区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录取人数
   2、小中专(中师、卫校等中等专业学校)
   民国时期,初中升中师或中专需参加各校的入学考试,合格者才能入学。
   新中国成立初,中专招生由省统一组织。1953年至“文化大革命”前夕,中等专业学校招生由省统一命题,地(市)组织考试、阅卷。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全区中专停止招生。1971年后,中专开始组织在职人员短期培训。1974年后,陆续招收工农兵学员入校学习。
   1977年,高校和中专恢复招生考试制度,全省实行“一条龙”招生办法,即大学、中专统一命题考试,先录取大学,后录取中专。直至1980年,中专招生才单独由省命题。1983年后,地区中专学校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称“小中专”,由地区命题(与高中招生合
  卷)。1989年后,命题改由省负责。
   1986年6月,地区招生委员会决定:(1)在南城师范、崇仁师范和中医学校举办老区班,指标定向到老区特困乡;(2)中师考生要加试音、体、美(每人自选其中一科),复试成绩优秀者,由招生学校择优录取;(3)凡在县城以下(不含县城)的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从事教育工作15年以上(含15年)的教职工(含民办教师),其子女报考中等师范,文化成绩在投档分数线以上者,可优先录取。
   1987年开始,中考试场大多数设在县城中小学,便于管理。4月,地区招生委员会下发《关于要求对归侨和华侨子女参加小学升初中、初中升高中统考录取分数线降低10分问题的答复》,决定报考小中专的不予降低分数录取,报考初中和高中的可降低5分照顾录取。同时,按照县(市)人口比例,将小中专招生指标分配到县(市)。
   1988年4月,地区教育局下发《关于我区1988年小中专(含中师)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规定报考小中专必须是应届初中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下,并参加全区初中毕业升学统一文化考试。考试科目为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英语。语文、数学满分为120分,其他各科满分均为100分。报考中师的考生须进行面试和音、体、美加试。中考继续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分县评卷,指标到县,统一录取”的办法进行。被评为地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应届毕业生和近年参加经地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学科竞赛、体育运动会获得前三名或一、二、三等奖者(含集体项目的主力队员),均可按规定降分投档。此外,在边远山区工作,教龄在20年以上的教师子女报考师范者,也可按规定降分投档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革命烈士子女、华侨子女、归侨及子女,港、澳、台胞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989年,地区教育局规定,中招要坚持报考条件,严格报名、资格审查,特别是严格老区考生报名资格审查,防止弄虚作假;贯彻“两公开、一监督”原则(即公开招生方针、政策、规定,公开录取结果,实行群众监督),坚决制止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小中专(含外省、省属小中专、中师、卫校)指标下达到县,老区每个特困乡下达中师招生指标2名。老区考生报考中师条件为1985年9月14日省政府公布“特困乡”名单前户口即在老区,并在本乡初中三年毕业者,升学考试成绩不得低于本省中师最低录取分数线100分。民办教师报考中师的条件是1980年7月19日前在编小学民办教师;具备“两证”即任用证(含试用证、准聘证)、教材教法考试合格证;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含同等学力);年龄在40岁以内(女未怀孕);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对下列考生录取参照初升高考生办法加分,即:工作期间获地、省、国家级表彰的分别加10分、15分、20分,革命烈士女子、华侨子女、归侨子女、港澳台胞子女加10分。教工子女报考中师、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现在农村任教,且在农村任教连续15年以上的教师子女加10分录取。
   1990年,地区教育局对小中专学生录取工作作了新的规定:3所师范除招收普通师范生外,崇仁师范开设体育班(40名),东乡师范开设艺术班(40名),为全区培养小学体育、艺术教师。报体艺班的考生参加统一的文化考试,并进行专业加试。专业加试由县(市)中招办组织初试,地区中招办和招生学校联合组织复试。考试和录取办法参照高等师范院校体育、艺术专业招生有关规定进行。选送原则是在文化成绩达到县(市)普师专业考生体检线的60%以上的体育、艺术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拔(即按文化成绩的40%与专业成绩的60%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翌年,省教委对抚州地区中招办关于中师体育、
  艺术专业招生的录取原则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以上原则既兼顾了对考生文化素质和专业素质两方面的要求,又比较科学可行,并发文要求全省中等师范学校专业班参照以上原则录取。
   1994年,南城师范招收英语班。小中专不招自费生。师范、医药、农林类学校,原则上实行定向招生。无线电、兵器、煤炭、林业、农垦继续实行部分定向招生。其他普通中专学校在国家招生计划中继续按8—15%(其中3%用于解决招生遗留问题)比例面向艰苦行业、边远地区和本系统招收定向生。中师继续招收35%符合条件的民办教师。
   1995年,规定省“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可以加15分投档录取。崇仁师范恢复开设体师班,东乡师范恢复开设艺师班,同时增设非师范专业工艺绘画班(委培生40名)。中师艺师、体师由省中招办提前录取,非师范专业工艺绘画班的录取与地属中专同步进行。中师体育、艺术班从升学总成绩达所在县(市)普师专业统招录取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的80%的考生中,按地区的复试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不得低于60分)。从1995年开始,中考科目中的生物并入化学,并加试体育,成绩列入总分,由省统一命题,地区和县(市)分别组织考试和改卷。中考按照一定比例划分体检分数线进行体检,再按照统一录取分数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小中专委培生继续实行统一的委培指标证(合同书)管理制度。
   1998年,全省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中等专业学校实行招生并轨改革,取消委培和自费生,中等师范学校的招生计划仍分解到县(市)。小中专招生计划全部由地区掌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全区择优录取。普通师范、幼儿师范、特殊教育师范专业的招生,根据县(市)划定的最低分数线(由地区中招委根据下达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按1:1.2比例划定)择优录取。同时,地区在临川市和南城县设立3个考点,由地区统一组织报考中师的民办教师进行文化考试。是年,全区小中专招生计划的完成率,比并轨前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8—3 1989—2000年抚州地区初中毕业生(含民师)录取中等专业学校人数
   1999年,地区对中师艺术类招生工作进行改革,东乡师范招收音乐班和美术班各1个,实行档案分,即美术专业档案分=(考生文化成绩×40%)+(考生专业成绩×3.5%×60%);音乐专业档案分=(考生文化成绩×40%)+(考生专业成绩×3.5%×2×60%),
  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000年,中等专业学校开始改制、转型,其中南城师范、东乡师范停止招收新生,下放到县,改为普通中学;崇仁师范继续招收新生200名。小中专招生工作全面萎缩。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抚州地区教育志》

本书为抚州地区教育志,分别在官学、私学、书院、科举、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教育科研、教育行政、事业管理、人物等栏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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