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督导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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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10670
颗粒名称: 民国时期督导工作内容
分类号: G527.562
页数: 2
摘要: 教育视导工作程序一般为三个过程:(一)拟定视导计划,包括视导的目的、对象、时间、人员、费用等;(二)实行视导,对有关学校或行政部门实地视察,包括深入课堂听课,查阅各种案卷、书簿表册,口头咨询主管人员,检查学生作业,个别谈话,考试测验等;(三)填写视导报告,由督导人员根据视导要点,分别填报表格及视导意见。
关键词: 教育事业 概况 抚州地区

内容

民国时期1918年,省教育厅规定,县视学工作的主要内容是:(1)调查境内对于教育法令施行之实况。(2)查核各区教育经费之规定及支配方法。(3)查核各区学龄儿童之就学及出席状况。(4)视察各学校设备、编制及课程之状况。(5)视察各学校养护、教授及训育之状况。(6)视察生徒之学业及其风纪。(7)调查学校经济及生徒纳费之状况。(8)调查社会教育设施之状况。(9)调查各职员执务之状况。1935年,教育厅增设义务教育视导员,以促进各县义务教育的实施。中学及省立小学校长、教员之办学和教学成绩,由省教育厅督学负责考核;县立小学教员的教学成绩,由县教育局(科)督学负责考核。成绩优异者给以奖励,成绩低劣者予以处罚。1939年,各县设巡回教育辅导团,指定督学一人兼团长,另聘学有专长熟谙教法的师范毕业生为团员,分赴各校举行演示教学。乡镇中心小学校长依法辅导本乡镇内公、私立初级小学。教育辅导有三种,即中等教育辅导,内容包括中学各学科的教学;国民教育辅导,内容包括学校行政、课程、教学方法、训练方法及政教联系等;社会教育辅导,内容主要为民众教育馆、图书馆、体育场等社会教育机构工作的开展。抗日战争胜利后,各级督学进一步加强了视导区的辅导工作,以适应教育工作恢复的需要。
   当时,教育视导工作程序一般为三个过程:(一)拟定视导计划,包括视导的目的、对象、时间、人员、费用等;(二)实行视导,对有关学校或行政部门实地视察,包括深入课堂听课,查阅各种案卷、书簿表册,口头咨询主管人员,检查学生作业,个别谈话,考试测验等;(三)填写视导报告,由督导人员根据视导要点,分别填报表格及视导意见。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抚州地区教育志》

本书为抚州地区教育志,分别在官学、私学、书院、科举、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教育科研、教育行政、事业管理、人物等栏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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