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教育方针的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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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10664
颗粒名称: 民国教育方针的贯彻
分类号: G527.562
页数: 2
摘要: 辛亥革命成功后,与封建帝制相适应并为之服务的“忠君”“尊孔”教育宗旨被废除。
关键词: 教育事业 概况 抚州地区

内容

辛亥革命成功后,与封建帝制相适应并为之服务的“忠君”“尊孔”教育宗旨被废除。1912年,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教育方针,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1922年,各校贯彻教育部颁布的《新学制改革令》,以下列五项作为教育宗旨:(1)适应社会进化的需要;(2)发展平民教育精神;(3)谋个性之发展;(4)注意国民经济力;(5)注意生活教育。1929年,国民党实施“三民主义之教育”,公布教育方针为“根据三民主义,以充实人民生活,扶植社会生存,发展国民生计,延续民族生命为目的,务期民族独立,民权普遍,民生发展,以促进世界大同”。1931年,国民党把孙中山对青年训词作为“国民教育的根本要义”:“三民主义,吾党所宗。以建民国,以进大同。咨尔多士,为民前锋;夙夜匪懈,主义是从;矢勤矢勇,必信必忠;一心一德,贯彻始终。”据此,各校加强了三民主义教育。
   1929年至1934年,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广昌、南丰、黎川等革命根据地,普遍建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政权。1931年,毛泽东制定了苏维埃文化教育的总方针,即“实施无产阶级教育”和“进行广泛的马克思共产主义教育,以共产主义的精神教育广大的劳苦民众,使文化教育为革命战争与阶级斗争服务,使教育与劳动联系起来,使广大中国民众都成为享受文明幸福的人”。在此方针指引下,革命根据地保证工农及其子女享有受教育的优先权,坚持教育与劳动相联系,与实践相结合,反对帝国主义的文化侵略和封建教育思想,并对教育进行了一系列改革。
   1933年,国民党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及游击区实行“特种教育”,对象是“被赤化的成人和儿童”,方法是“教、养、卫兼重”,“不泥成法,不拘一格,因地制宜,潜移默化”。省教育厅在南丰县白舍乡设立特种教育试验区,为全省推行特种教育作准备。翌年,省教育厅制定《江西省设立保学暂行办法》,抚州地区各县大力推行保学制度和中山民众教育,以整个社会为施教范围,以全部民众为施教对象,吸收成人和校外儿童进行“公民训练”,实行所谓“管、教、养、卫并重”教育。
   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国难深重,“国防教育”、“生产教育”、“民族教育”之声响遍全国。江西省举行国民精神总动员,训示各级学校应以总动员纲领作为当前教育的纲领。全区中等以上学校学生,一律实行军事管理,并从“学科、精神、政治、体格、生产劳动、战时服务等方面加强训练”。1993年,蒋介石提出以忠、孝、仁、爱、信、义、和、平“作为青年学生一致信守的准则”,以“礼、义、廉、耻”作为全国各级学校共同的校训。他还提出“把发达经济与增强武力”作为教育方针。抗日战争中期,爱国民主运动进入高潮。蒋介石大肆鼓吹“勘乱建国”,叫嚣“清共”、“防共”、“溶共”,责令学校对学生进行“一个党”、“一个主义”、“一个领袖”的法西斯奴化教育。在内忧外患之中,抚州地区的教育事业遭受严重破坏和巨大损失。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翌年,内战爆发,国民党在教育领域加强思想控制,对进步师生进行打击迫害。1947年,省立临川中学、省立临川女中、县立临川中学等校师生罢教罢课,示
  威游行,参加全国青年学生“反饥饿、反内战、反迫害”运动,遭到政府压制。1948年,根据省教育厅训令,全区中等以上学校加强了对学生自治会和其他学生组织的监管,严禁学生有“越轨行动”,一俟发现,即予解散。此后,全区教育事业每况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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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地区教育志

《抚州地区教育志》

本书为抚州地区教育志,分别在官学、私学、书院、科举、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教育科研、教育行政、事业管理、人物等栏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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