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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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10622
颗粒名称: 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研究
分类号: G527.562
页数: 3
摘要: 从90年代开始,地区和各县(市)教育局(委)把在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作为一个重要课题,组织广大教育工作者进行了探讨和实践。
关键词: 教育事业 概况 抚州地区

内容

从90年代开始,地区和各县(市)教育局(委)把在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作为一个重要课题,组织广大教育工作者进行了探讨和实践。
   1997年3月27日,地区教委颁发了《关于在全区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确定:“素质教育的总体目标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面向全体学生,实现学生德、智、体全面和谐地发展,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提出:“学生的素质要求是:①会做人。热爱祖国,热爱家乡,尊敬教师,孝敬父母,关心集体,团结同学,讲文明、懂礼貌,遵纪守法。②会求知。具有正确的学习动机,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具有良好的自学能力、敏锐的观察能力、准确的思维能力、熟练的动手能力,做到‘八会’(会听、会读、会说、会写、会算、会唱、会画、会操作)。③会劳动。热爱劳动,尊重劳动人民,珍惜劳动成果,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掌握日常生活和劳技课中的劳动知识和技能,具备一定的劳动本领。④会健体。小学三年级以上学生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符合《中国汉族学生身体素质综合评价表》的要求,身体素质良好;‘两操一课’的各种动作基本准确、熟练、自然、优美;具有良好的体育锻炼和生活习惯,体魄健全,体态端正,体型优美;乐观向上,积极进取,对生活充满信心;具有坚强的意志,顽强的毅力,不怕困难
  和挫折。⑤有特长。具有强烈的创造欲望,学习潜能得到较好开发,个性特长得到较充分发展,每个学生至少有一门特长。”各学校、各年级、各班级和各学科根据上述总体目标和学生素质目标,分别制定本校、本年级、本班和本学科的素质教育目标,并提出落实这些目标的具体措施。
   1995年初,地区教育局先在抚州市实小、三小、十小、临川县一小、秋溪小学、抚州市四中、临川县温泉中学、连城中学、东馆中学、罗针中学等10所学校进行试点,并制定了《素质教育试点学校实验方案》。1995年4月,召开了试点学校校长会议,学习有关文件,讨论试点方案和工作步骤。1997年初,根据国家教委关于“区域性推进素质教育”的指示,地区教委确定南城、黎川为实施素质教育的试点县。与此同时,各县(市)分别确定了自己的试点学校。
   试点县、校确定之后,地区和各县(市)教委分别组织人员,深入实际,逐县逐校进行调查研究,主要内容是了解前阶段实施素质教育的情况,学生个体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素质状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商讨对策。在调查研究、集思广益的基础上,分别制定了地、县(市)和学校素质教育实施方案,并分工负责,加以落实。
   1995年以来,地区先后四次由教委领导带队,组织有关人员外出参观考察,学习兄弟地区实施素质教育的经验。1995年5月,组织10所试点学校的校长和各县(市)教研室主任共23人,到湖南省汨罗市参观学习;1996年8月,组织各县(市)教育局长和部分中小学校长共29人,赴重庆市参加“全国素质教育与学习指导研讨会”;1997年5月,组织部分中小学校长和教育行政干部9人赴天津市和山东省烟台市进行实地考察;1998年11月和12月,又组织全区完中校长分两批共40多人,赴上海市华东师大二附中、江苏省扬州中学、南京师大附中和本省玉山中学、江西师大附中、南昌市三中、高安中学、宜春一中、萍乡一中等学习考察。每次外出参观,都是边看、边听、边想、边议,结束时,集中进行座谈讨论,谈收获,谈体会,谈打算,并写出了书面考察报告,除分发给各县(市)和学校外,还在全区有关会议上作了详细传达,对全区中小学素质教育起了促进作用。
   1990年以来,地区教育局(委)围绕实施素质教育,从实际出发,着重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地区和各县(市)教育局(委)以及各学校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分别制定了学校德育工作规划,建立和健全了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制度,使德育工作逐步做到系列化、规范化。其中重点是:坚持升降国旗和唱国歌制度,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落实中小学《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加强文明行为养成教育和训练,引导学生练好做人的基本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整顿学校周围育人环境;发挥学科教学渗透德育的主渠道作用,每个教师都从本学科特点出发,认真钻研教材,深入发掘德育因素,潜移默化地对学生进行教育;加强和改进班主任工作,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德育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改进学生思想品德评价方法,在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和进行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把传统的《学生成绩报告单》改为《学生素质发展水平报告单》,素质报告单涵盖了中小学学生素质的各个方面,主要包括学科课程、思想品德素质、身体素质、劳动技能素质、心理素质等。另辟有综合考核项目、个人特长、特别表现记载、班主任寄语、学生的话、假期活动表现、家长意见等,同时,取消百分制,采取“等级评价+特点评价+鼓励性评语”的评价体系。
   (二)全面贯彻《课程方案》。1992年8月,国家教委《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方案(试行)》颁布后,地区和各县(市)教育局(委)及时组织全体教师进行了学习和研究,
  制定了贯彻落实的措施,要求各校严格执行《课程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和作业量,小学和初中每学期只进行期中、期末两次考试,作业大部分在课内完成,课外作业量为小学生(三年级以上)每天不得超过45分钟,初中学生每天不得超过90分钟,坚决纠正因考设课,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加班加点、节假日集体补课、频繁组织考试、布置大量课外作业等错误做法,并采取随机抽查办法,经常进行督促检查,发现违反《课程方案》,或弄虚作假、阳奉阴违者,轻则批评教育,重则给学校领导予行政处分,并限期改正。
   (三)抓好教师队伍建设。地区和各县(市)教育局(委)以及各学校都根据素质教育的需要,制定了教师培训规划,确定培训目标和内容(主要包括师德教育、教育理论的学习、专业知识技能的更新、教育教学实践的研究总结等)。培训中,既重视教师学历的达标,更注重教师业务水平的提高,地区和各县(市)教研室、教师进修院校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观摩教学等形式,加强了体育、音乐、美术、自然、社会、劳技等短缺学科教师的培训提高工作。抚州师专和南城、东乡、崇仁三所师范学校,根据素质教育的要求,适当调整了专业结构和招生计划,为全区中小学输送了大批一专多能的高素质的新教师。
   (四)建立科学的考评体系。1997年,地区教委在调查研究、多方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制定了《抚州地区中小学办学水平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试行)》、《抚州地区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水平评价指标体系(试行)》、《抚州地区中小学学生素质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并颁布试行。地区和各县(市)教委每学年、各学校每学期都组织有关人员,以地区教委的三个“评价指标体系”为依据,对中小学的办学水平、教师的教育教学业绩和学生的素质发展水平,进行了全面的检查评估,并写出实事求是的评估报告。评估结束后,对先进单位和个人分别给予表彰奖励,并在办学经费、招生指标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1999年5月4日,行署批转了地区教委《关于在中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就全区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问题提出了十条要求。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抚州地区教育志》

本书为抚州地区教育志,分别在官学、私学、书院、科举、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教育科研、教育行政、事业管理、人物等栏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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