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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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10456
颗粒名称: 学生
分类号: G527.562
页数: 3
摘要: 入学民国前期,抚州地区一些初级职业学校招收高小毕业生或从事职业且有相当文化程度者,修业年限一至三年。
关键词: 教育事业 概况 抚州地区

内容

入学民国前期,抚州地区一些初级职业学校招收高小毕业生或从事职业且有相当文化程度者,修业年限一至三年。高级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修学年限为三年;同时招收小学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修学年限为五年,均应经入学试验(即入学考试)及格。
   1935年,根据省、地教育部门有关规定,全区初级职业学校入学资格为曾在小学毕业或具有相当程度,年龄在12—18岁者,修业年限一至三年。高级职业学校(班)入学资格必须是:1、曾在初级中学毕业,或具有相当程度,年龄在15—22岁者,修业年限除有特殊规定外,均为三年;2、曾在小学毕业,或具有相当程度,年龄12-20岁者,修业五年。
   新中国成立后,50至60年代,全区农业中学通过全省统一招生考试的办法,招收学生。报考初级农业中学必须是小学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年龄为12—18岁;报考高级农业中学,必须是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年龄在15—25岁。但有的学校限于条件,对生源没有严格要求。
   80年代,全区职业中学高中部通过全省或全区统一招生考试,择优录取新生,报考资格为应届初中毕业生,故年龄未作限定。初中部,最初通过县(市)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80年代
  末至90年代初,全区取消小学统一升学考试,由县(市)统一安排就近入学。
   待遇民国时期,抚州地区的职业学校一般不收学费,遇必要时,可呈请主管教育行政机关核准收取少量的学费,公立初级职业学校每人每学期4元,私立学校6元;公立高级职业学校8元,私立12元。全区仅省立宜黄麻织职校的学生享受公费待遇。
   新中国成立后,全区职业中学学生与普通中学一样,实行助学金和奖学金制度。职校还利用本身的优势,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勤工俭学活动,改善学生生活。50至60年代,有的职校经济效益好,能给学生提供部分学习用品和医疗费,有的还发给一部分伙食费和衣物等。
   学籍管理民国时期,职业中学学生的学籍管理与普通中学大致相同。
   新中国成立后,50至60年代,全区农业中学学生学籍的管理也与普通中学相同。
   1984年,根据省教育厅颁发的《江西省农职业学校(班)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新生入学后,即由学校建立学籍卡,按学期记载其德、智、体发展变化情况。学生每年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包括文化课、专业课、生产实习课),经考试或实践鉴定,成绩及格者,准予升级。学生学习期满,学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包括完成某些专业的毕业设计),考试成绩合格或补考及格,操行也符合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
   1988年初,地区教育局制发《关于加强职业中学学生学籍管理的几项规定》及《关于加强职业中学学生学籍管理的几项规定的补充通知》。根据此规定,职中新生入学后,由学校建立档案,填写由地区统一印制的《抚州地区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学籍卡》,由县(市)教育局管理,各职校存档。每学期结束时,应将学生考试成绩、操行评语,及时填入学生学籍卡。职业中学的学生不得转入普通中学就读,已被职中录取,但未到职中报名就读者,不得到任何学校复读再考。职业高中学习期满,并经毕业考试各科及格者,准予毕业,如有一科以上经补考仍不及格者,发给结业证书。职业高中毕业证书由学校发给,县(市)教育局验印。三年制示范性职业高中的毕业证由地区验印。职业初中毕业证由学校发给,县(市)教育局验印。
   90年代后,职业高中学生的毕业证,统一由地区教育局验印。
   1998年,国家教委下发《高级职业中学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对学生入学注册、成绩考核、纪律考勤、升级与留级、休学与复学、转学与转专业、退学与复学、毕业与结业、奖励与处分等作了规定。全区职业中学遵照执行。
   去向 民国时期,全区职业学校毕业生主要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学生实施职业指导,真正就业的机会不多。
   新中国成立后。50至60年代,全区农业中学毕业生实行“社来社去”,有时,政府或企业部门也吸收少数农中毕业生。
   80至90年代,全区农职业中学毕业生的就业办法比过去灵活,主要有用人单位来校择优录取,或由学校推荐到有关部门就业,或鼓励学生自谋职业,也有一部分学生参加对口的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考试,升入高校学习。如1994年至1997年,临川市职教中心有100多名学生升入高校;1997年至1999年,南城县高级职校有78人升入高校;1999年,全区有132名职高生被高等院校录取。
   90年代中期以后,各校想方设法拓宽学生就业门路,与沿海地区、甚至国外一些企业联系,输送一批批毕业生。1994年以来,南城县高级职校先后安置300余名毕业生在本县及深圳、厦门、福州等地工作,安置率达85.7%。1995年以来,宜黄县职教中心有300多名毕业生被本县工业、水电、粮食等部门录用,有50余名学生被安置在沿海地区工作。1998年,临川市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向深圳、东莞等地厂家输送毕业生183名。黎川县职业中专学校通过不同
  渠道,历届毕业生都得到妥善安置,1998年三个专业的168名毕业生在当年3月份就基本安置完毕。1994年至1999年,临川市职教中心有近400名毕业生被推荐到外地工作。崇仁县职教中心1100余名毕业生中,本县企事业单位招工录用389人,推荐到县外及沿海地区就业的350余人,乡(镇)企业录用128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的36人,参军62人,升入高等职校学习的15人,回乡务农的100余人。
   3-39 1998、1999年资溪、东乡、乐安职业学校毕业生去向情况
   富奇汽车职业学校历年毕业生,分配在本地有关部门或企业的20%,赴外地就业的60%,自谋职业的15%,回乡、参军、升学的5%。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抚州地区教育志》

本书为抚州地区教育志,分别在官学、私学、书院、科举、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教育科研、教育行政、事业管理、人物等栏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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