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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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10368
颗粒名称: 师范教育
分类号: G527.562
页数: 27
摘要: 师范教育的发展概况,培养目标等
关键词: 教育事业 概况 抚州地区

内容

第一节 发展概况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抚州府立初级师范学堂创办,是全省最早创办的三所师范学校之一,以抚州考棚为校舍,由抚州府提供经费,招收抚州府属6县的贡生、禀生、增生入学。以后还办有抚州师范传习所。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东乡县开办师范传习所。宣统三年(1911年),崇仁县开办师范传习所,有学生20人,不久停办。
   1912年民国成立,抚州初级师范学堂改为省立抚州师范学校;1914年,改名省立第三师范学校。1927年,江西省立第三师范与省立第七中学合并,改名为临川中学,不久改为省立八中,并在高中部设置师范科。1933年,师范科停止招生。是年,崇仁县开办教育讲习所,招生30人。
   1928至1934年,广昌县苏维埃政府文教部为培养区乡列宁小学师资,创办了列宁师范班,每期招收工农出身的知识青年数十名。共办三期,每期2个月。红军撤离广昌后停办。
   1936年,省立十二中改办为省立南城乡村师范学校,设师范班1个,初中班3个。1939年,该校迁广昌县白水寨。1942年,又迁黎川县宏村,设高师2个班,简师4个班,初中3个班。抗战胜利后,迁回南城县城。1948年,初中部停办,中师部有学生223人,简师部有学生168人。
   1938年,为解推行义务教育之急需,遵省教育厅令,省立南城乡村师范扩充学额,增办师资培训班,并在第七行政区开办义教所,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小学毕业曾任教小学两年以上的同等学力者入学。1939年,原第七区行署所在地南城的义教所迁入黎川县钟贤。
   1940年,根据江西实施《国民教育第一次五年计划》(1940年至1945年),全区逐步实现每乡(镇)设一中心国民学校,每保设一保国民学校。为提供所需师资,省教育厅通知各省立师范增设简师科(班),各县(市)设立简易师范学校或在各县(市)立中学开办简师班。据此,全区陆续开办简师科和简易师范。
   1941年,原第七行政区义教所改为省立临川简易师范学校。
   1943年春,国立上海幼稚师范专科学校从泰和县迁入广昌县甘竹乡。1946年,该校迁上海。1944年下半年,省立宁都乡村师范简师部迁入广昌县城郊区办学(1945年迂回宁都),这两所学校的迁入,为全区的师范教育增添了新的活力。
   1943年,东乡县立中学附设简师科1个班,招生40人,共办2届;崇仁县立中学增办简师班;广昌县创办简易师范,有2个班,附设在县立中学内,学制四年,共招4届。1944年春,宜黄县立中学举办师资训练班,招收学员31人;是年该校又设简师班,共办5届,毕业3届,毕业学生41人。当年秋,黎川县立中学招收简师班1个,学生56人。1945年,南城县立中学、东乡县立中学附设简师班。同年,南丰、崇仁、乐安三县各设立简易师范学校1所。
   1946至1948年,黎川县立中学每年秋季招收一个简师班。1946年,省立临川简易师范由黎川迁抚州,翌年,改名为省立临川师范学校。当年,广昌县立中学举办师资训练班一期,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在职保学教师40余人,修业一年。
   1948年,全区有师范学校6所,即省立临川师范、省立南城乡村师范、广昌县立简师、南丰县立简师、崇仁县立简师、乐安县立简师。
   3-1 清末、民国时期部分年度抚州地区师范教育情况
   (续表)
   1949年8月,按省人民政府颁布的《江西省教育改革方案》关于“各专区设1所师范,在该区范围内,有两所以上师范者,可合并或改为联合师范”的规定,全省师范为12所,南城师范及南城中学简师班并入临川师范,校名为江西省临川师范学校,1958年秋,更名为抚州师范学校。其它4所简易师范取消,或改办简师班,设在县立中学内。
   1949年至1952年,全区小学增至2253所,在校学生达122621人,而师范毕业生(含初师)每年不足100人。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全区除增加师范招生名额外,主要开办各种形式的短训班,以解决师资的不足。到1958年,通过短训,培养小学教师1091名。
   1956年9月,南城师范学校开办,招收初中毕业生120人;次年秋,又并入临川师范。1959年9日,广昌创办初级师范,附在广昌中学内,由广昌中学管理,初设1个班,招收高小毕业生54人,第二年又招1个班。1962年,首届初师生45人毕业。不久停办。
   1959年,开办临川师范、南城师范、南丰师范、崇仁师范。全区师范增至6所。1960年,黎川、宜黄、资溪、金溪相继开办师范学校,乐安开办师范班,全区师范学校增至10所,当年招生1873人,在校学生达2594人。
   1961年,经调整,保留抚州师范、临川师范、南城师范和南丰师范。1962年后,仅保留抚州师范。1965年秋,南城县耕读师范创办。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抚州师范招收一届新生,以后停止招生,校舍几经搬迁,损失巨大。1968年11月底,抚州师范搬至黎川县樟村,改名抚州地区教育学校,原校址被占用;1971年,又改名抚州地区五七教育学校,主要培训在职教师和行政干部;1974年后,招收下放知识青年(称工农兵学员);1973年9月,迁回原校址,恢复原名称。
   1977年,在崇仁、南城、东乡增设抚州师范分校。1978年,抚州师范停办。1980年12月,3所分校分别正式定名崇仁师范、南城师范、东乡师范,由所在县管辖。
   1980年,省教育厅将全省师范调整为28所,其中抚州地区占3所,并确定包括南城师范在内的10所师范为首批办好的学校,所需教师由省教育厅直接调整,基建费由省厅提出建议数下达,教学仪器由省统一安排,争取在二三年内按大纲要求基本配齐。
   1982年,抚州行署决定,3所师范的中师部只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并收归地区管理。1984年起,师范招生定向到县(市)。
   根据地委、行署关于调整大中专教育结构的决定,从2000年秋季起,崇仁师范专门培养具有专科学历的小学教师,并承担全区小学教师学历培训任务。南城师范改名南城县实验中学,东乡师范暂保留校名,两所学校开始招收普通高中生和初中生。
   从1949年到2000年,全区师范学校共培养小学教师约2.9万人,约占小学教师总数的60%,另培训小学教师2万余人。
   3-2 1949—2000年全区中师教育情况
   (续表)
   第二节 培养目标
   清末抚州师范学堂执行“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的教育宗旨,以造就“高级小学堂和初等小学堂二项教员”。
   民国时期1932年,根据国民政府公布的《师范学校法》,临川师范等施行“严格之身心训练,养成小学之健全师资”。1934年后,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师范学校规程》,区内师范学校成为“严格训练青年身心,养成小学健全师资”之场所。并依照师范法之第一条规定,实施下列各项训练:(1)锻炼健康身体;(2)陶冶道德品质;(3)培养民族文化;(4)充实科学知识;(5)养成劳动习惯;(6)启发研究儿童教育之兴趣;(7)培养终身服务之精神。
   新中国成立后全区中等师范教育承担着贯彻和实施新民主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小学和幼儿园师资的任务,并按各个时期国家规定的方针执行。
   1952年7月16日,教育部颁布《中等师范学校暂行规程(草案)》。临川师范根据教育部的《规程》确定学校的基本任务,是根据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以理论与实际一致的方法,培养具有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的毛泽东思想的初步基础,中等文化水平和教育专业知识、技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教育事业服务的初等教育和幼儿教育的师资。
   1980年8月20日,教育部颁发《关于办好中等师范学校的意见》。崇仁、南城、东乡三所师范按照教育部要求制定教学计划,确定学校的任务是培养具有社会主义觉悟、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共产主义道德品质,从事小学或幼儿教育工作必备的文化专业知识、技能,热爱儿童,全心全意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服务,身体健康的小学或幼儿园师资。
   1987年,三所师范根据国家教委规定,确定学校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的,有远大理想、社会主义道德品质、热爱教育事业、求实创新精神、从事小学教育工作必备的知识和技能、一定的艺术修养和健康体魄、全面发展的小学教师。
   1998年,三所师范根据国家教委颁发的《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课程计划》,进一步明确学
  校的基本任务是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的合格小学教师,使他们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小学教育事业,初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艰苦奋斗和求实创新的精神;掌握现代社会和从事小学教育工作需要的文化科学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自学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掌握教育科学的基本知识,了解小学教学的基本特点和规律,初步具备小学教师的基本职业能力;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品质,健康的审美观念和一定的审美能力,正确的劳动观点和态度,一定的自我管理能力和适用能力。
   第三节 学制
   清末抚州初级师范学堂有完全科和简易科两种,前者修业年限为五年,后者为一至二年。
   民国时期抚州初级师范学堂改为抚州师范学校,设有预科、本科两种,预科修业一年,本科第一部招收高小毕业生,修业四年;第二部招收中等学校同等学力者,修业一年。1922年公布“新学制”,师范学校修业年限为六年,并允许于开设后二年或三年,招收初中毕业生,称后期师范。1927年,临川中学于高中部设师范科,招收初中毕业生,修业年限为三年。
   1935年后,依照部颁《师范学校规程》,全区师范分普通师范和简易师范两种。普通师范招收初中毕业生,修业三年;简易师范招收高小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修业四年;中学附设师范科,招收初中毕业生,修业三年。
   新中国成立后初期,师范沿用旧学制。1952年,根据教育部颁发的《中等师范学校暂行规程(草案)》,临川师范设中等师范(中师)、简易师范(简师)两种。中师招收初中毕业生,简师招收收小学毕业生,修业年限分别为三年和四年。同时附设幼师、艺师,其学制、招收对象等,与中师相同。
   1958—1960年,全区师范学校修业年限不一,有的二年,有的三年,还有一年、半年等短训班、培训班。1962年,全区简师停止招生;中师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学制为三年。
   “文化大革命”期间,抚州师范停止招生,改办一年、三个月等短训班,培训中小学教师和校长。1974年,恢复招生,招收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学制为二年。
   1977年,新开办的抚州师范东乡、南城、崇仁三所分校,招收高中毕业生,学制为二年,设置的专业有文史、数理、化生、英语、幼师、体师等。1979年后,三校改为普师。1980年,增加民师专业,招收小学民办教师,学制二年。1982年后,三校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学制三年。
   1994年,崇仁师范兼办5个非师范专业,包括企业管理、工业与民用建筑、机械制造、机电技术应用、装潢设计。1998年,为适应全区实验小学四五年级开设英语课的需要,南城师范重新开办英语专业,学制为三年。
   2000年秋,东乡师范、南城师范(含附小)分别整体移交给东乡县、南城县,逐步改为普通中学;崇仁师范继续招收中师生,学制仍为三年。
   第四节 课程设置
   清末抚州初级师范学堂完全科开设13门课程,即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学、教育学、历
  史、地理、美术、博物、物理、化学、习字、体操、图画;简易师范科所设课程,除内容较浅显外,不同处,一是免修“读经讲经”,二是将“博物、物理、化学”三科并为“格致”。
   民国时期全区师范的课程经历了多次大的变动。1916年,根据部颁《师范学校规程》,开设的科目有:修身、读经、教育学、国文、习字、外国语、历史、地理、数学、博物、物理、化学、法制经济、图画、手工、农业(女子师范为“家事园艺”)、乐歌、体操等。1922年,增设《心理学初步》、《伦理学初步》、《人生哲学》、《社会问题》,国文改国语,体操改体育,乐歌改音乐。1932年,《师范学校法》公布,科目定为:公民、国文、历史、地理、算术、物理、化学、生物、体育、卫生、劳作、美术、音乐、伦理学、教育概论、教育心理、教育测量及统计、小学教材教法、小学行政、教育实习等。乡师增设军训,乡师女生军训内容为军事看护,初中部增添童子军训练。1937年,配合抗战需要,增加军训时间,增设乡村教育、民众教育;乡师还增设农村经济与合作、水利概要、农业及实习,同时减少了国文、地理、音乐与教育实习时间。抗战胜利后,基本恢复战前的法定科目。
   3-3 1912年师范学校课程设置
   注:表内视情况将手工、农业或商业之一科增加2小时,同时酌减他科钟点。
   1919年以后,师范课程有数项改革:(一)废止读经;(二)国文改为国语;(三)修身改为公民;(四)注重教育学科;(五)注重体育。
   1923年,师范学校实行新学制,课程设置如下:
   3-4 高中师范科公用课程
   3-5 高中师范科选修课程
   3-6 师范学校教育选修科目
   注:1学分,通常指每半年度每周上课1小时而言。例如,图画、手工、音乐、体育及生物、理化实验,无课外之预备,自修或预备时间较少者,得以每半年度每周上课1小时半或2小时或3小时为1学分。
   1927年,国民政府,实行三民主义教育,全区师范学校执行教育部公布的高中师范科暂行课程标准,其科目及学分如下:
   3-7 师范学校必修科目
   3-8 师范学校选修科目
   为了便于小学教学应用或学生深造起见,选修科目依性质而分为各组。例如:
   (甲)艺术组 设音乐、绘画、塑造等科目。
   (乙)体育组 设体育、健康教育等科目。
   (丙)实用技能组设农、工、商、家事等科目。
   (丁)语文组设国文、国语、伦理等科目。
   (戊)数学组设算学、自然科学等科目。
   (己)社会科学组设法制、经济、史地等科目。
   以上必修科目、选修科目,须修满162学分以上,方得毕业。
   1933年,全区师范执行教育部公布的《师范学校规程》,教学科目为公民、历史、地理、算学、物理、化学、生物、体育、军事训练(女生习军事看护)、劳作、美术、音乐、伦理学、教育概论、教育心理、教育测量统计、小学教材及教学法、小学行政、实习等。
   新中国成立后临川师范取消公民、军训、童子军教育等课程,增设马列主义政治课。
   1952年,临川师范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师范学校暂行规程(草案)》,执行四年制初级师范的教学计划:
   3-9 1952年全省四年制初级师范学校教学计划
   1953年,临川师范执行教育部修订的师范学校教学计划,中师和初师都增加了一些课程。1956年和1959年,教育部先后对《师范教育规程》作了调整。
   3-10 1959—1960学年度全省中等师范学校教学计划
   3-11 1959—1960学年度全省初等师范学校教学计划
   1962年秋,抚州师范执行省教育厅制发的三年制师范学校教学计划。
   3-12 1962年全省三年制普通师范教学计划
   说明:(1)语文包括汉语、文学知识、儿童文学和语文教学法,从第三学年起,在语文教学时数中每周安排语文教学法2课时;(2)在第三学年的数学课中增授珠算;(3)从第二学年开始,每周l课时的平时见习时间可以积累使用;(4)教育学包括心理学、学校卫生等内容;(5)一、二年级每学期上课17周,三年级上学期15周,下学期13周。
   1965年6月,为了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使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得到生动活泼的发展,行署确定抚州师范学校执行全省中师教学计划。
   3-13 1965—1966学年度全省中等师范学校教学计划 单位:课时
   3-14 1979年全省中等师范学校教学计划
   单位:课时
   说明:各类课程比例:政治课7%,文化课56%,教育课23%,体育、艺术课14%(音乐或美术可任选一门)。
   3-15 1979年全省幼师班教学计划
   说明:各类课程比列:政治课7%、文化课22%、教育课21%、体育、艺术课50%。
   1982年,全区中等师范学校改招应届初中毕业生,执行部颁教学计划。这年,全区三所师范中的民师班执行省教育厅印发的二年制中等师范学校民师班教学计划(见下表)。
   3-16 1982年全省二年制中等师范学校民师班教学计划 单位:课时
   1989年9月,全区师范学校执行国家教委颁发的《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教学方案(试行)》。1999年,三所师范执行国家教委制发的《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课程计划》,形成由必修课、选修课、劳动课和教育实践课有机结合的课程体系。
   3-17 1999年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课程设置
   注:(1)每学年留出3周复习考试时间,因此,实际上课周数为:一年级35周,二年级35周,三年级30周;(2)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中或分散等形式组织劳动技术课的教学;(3)三年级学生可根据需要,任选音乐、美术一门。
   3-18 1999年崇仁师范学校体育专业班课程设置
   第五节 教学与教育实习
   一、教学
   民国初年,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师范学校规程》,抚州师范要求教师注意改进教学方法。“五四”运动后,省立第三师范学校试行学分制,开设选修课;提倡启发式,反对注入式。
   1928年,省立第三师范改革传统的从书本到书本的照章讲授法,提倡手脑并用,注意劳动教育,倡导“教、学、做、用合一”,以“做”为中心,以“用”为目的,实施“学中做,做中学,学以致用,用以治学”的教学方法。省立八中师范科的教师除在课堂传授理论知识外,还带领学生到校办工艺厂、实验农场进行实地教学和操作训练,指导学生制作标本。该校还设立了附属小学,并与附近乡村小学建立业务联系,开展实习、辅导活动。
   1948年后,省教育厅公布《江西省师范教育第二期改进方案大纲》,省立临川师范、省立南城乡村师范以及各县的简师、中学附设简师班,开始在教学中加授生产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内容,并重视与校办的生产事业以及兼办的社会工作密切联系,做到“活用教本”,注重实践。
   新中国成立后,临川师范(抚州师范)及以后创办的一些师范学校,教学上注意专业训练,密切联系实际。当时各校均成立了学科教研组,强调在个人充分备课的基础上,加强集体备课,发挥集体的智慧。同时,建立听课制度,让教师通过教学实践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提高教学质量。
   1978年后,崇仁、南城、东乡三所师范的教学逐渐走向正规。80年代初期,先后成立地区中师语文、数学、教育学等学科中心教研组,开展全区性的教研活动,每次确定一个中心议题,轮流到三所师范活动,既听课,又交流经验,研究问题。如语文中心组,先后开展了“针对现状,研究对策”、“学习外地教改经验,探索中师语文教学特点”、“推广先进经验,进行教改实验”、“总结经验,深化语文教学改革”等专题活动。1983年底,三校又组织教师参加全省中师8个学科中心教研组牵头的教研活动。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教研活动,三所师范的教学质量得到稳步的提高。
   90年代,崇仁师范开展的“学陶”(陶行知)活动,对三所师范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及全面推行素质教育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教育实习
   清末“实事授业”是师范学堂最早的教育实习方式,规定师范生学完教育史、教授法、教育法令及学校管理法等课程后,要到附属小学堂练习教育幼童之法则,并由教师、校长作辅导。
   民国时期抚州地区师范学校的教育实习有参观、见习、教学实习等项。参观,在各学年随时进行;见习和实习,在最后一学年进行,上学期每周9小时,下学期每周12小时。
   新中国成立后教育实习(包括见习)被视为师范学校专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原则的重要环节。抚州师范教育实习的内容也日趋丰富,有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少先队工作、课外辅导和家长工作等。平时还根据教育、教学工作的具体安排,组织学生到附小有关班级参观、见习和参加课外活动,使学生经常接触小学实际,了解小学教育工作,了解小学生,培养其对本专业的兴趣。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从1950年开始,临川师范学生第三学年每周到小学参观、实习3小时。1952年,学生教育实习安排在第二、三学年进行,共100个课时,并在第三学年第二学期用4周时间进行总结性的教学参观实习。1961至1962年,教育学课时及平时教育实习时间,为第二学年每周3小时,第三学年第一学期每周4小时,第二学期集中进行4周;1965年,调整为第二学年2周,第三学年4周。
   80至90年代,全区三所师范的专业实习分为三部分:(一)教育见习,一般安排在一、二年级进行,每学期一至二次,时间不少于20小时;(二)社会调查,一般安排在寒暑假进行,学生在新学期开学报到时,向学校递交社会调查报告,作为教育学的成绩之一;(三)毕业教育实习,时间不少于一个月,一般安排在三年级下学期的5月中旬至6月上旬,期间有“六一”儿童节活动,让实习学生有一个全面的锻炼机会。有的学校,安排在三年级上学期的11月,期间各小学都有校运动会,让实习学生有一个组织、安排、指导训练的机会。实习的内容有教学、班主任、少先队、家长工作及课外活动辅导等。
   经多年探索,三所师范教育实习的目的逐渐明确,主要为:(1)使师范生在实践中接受职业道德的教育和训练,体验教师职业的光荣感和责任感,自觉加强师德修养,通过了解儿童,熟悉儿童,培养和巩固献身于小学教育事业的专业思想;(2)使师范生对所学知识加深理解,深入检验,全面印证,并学会综合运用,提高对基础教育的认识,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初步掌握科学教育方法;(3)培养师范生初步独立工作的能力,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基本上能按照教育科学理论的要求上好小学各科实习课,学会做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和组织课外活动,并学会与小
  学生家庭联系;(4)全面检查师范学校各方面的工作,发现问题,找出原因,提出改革措施,进一步提高教育和教学质量。
   崇仁师范的毕业教育实习基本上都是采取集中的方式进行,即学生以班为单位,集中到一个乡的几所学校或相邻乡的几所小学实习,学校给每班配备3至4个指导教师。这种实习的效果较好,一是便于管理,也便于及时发现实习过程中的不足并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二是便于各项实习活动的开展,培养学生的团结协作精神。下面是该校九七级学生毕业教育实习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1999.10.5-11.12)
   1、选定实习小学;
   2、做好思想动员工作;
   3、举办有关专题讲座,进行见习,观看教学录像;
   4、学习《江西省中等师范学校教育实习工作条例》;
   5、分班召开实习动员大会,制订实习计划;
   6、在教师指导下,钻研小学教材,编写教案,制作教具,进行试讲(自讲、小组讲、班级讲),为到小学实习作好充分准备。
   (二)实习阶段(11.14-12.3)
   1、第一周(11.14—11.20)
   ①听课(每人听课不少于18节,评课不少于6节);
   ②了解实习期间的教学任务,备好课;
   ③了解和熟悉所教班级的学生;
   ④了解和熟悉小学班主任和少先队辅导员工作;
   ⑤实习教案送该小学指导教师审阅签字。
   2、第二至第三周(11.21—12.3)
   ①教学实习,不少于3科,语文、数学为必教课,其它至少选一科,实习总课不少于8节;
   ②班主任工作实习(组织班级活动不少于1次);
   ③少先队辅导员工作实习(组织活动不少于1次);
   ④指导小学生开展课外活动(组织活动不少于1次)。
   (三)结束阶段(12.4—12.10)
   1、在实习小学的结束工作(12.4)
   ①归还所借的一切用品;
   ②学生作个人实习小结;
   ③实习小学全面评价每个实习生的实习成绩。
   2、回校后的结束工作(12月5日返校)
   ①学校组织人员检查每个实习生的听课记录、教案、班主任工作计划和活动记录、少先队工作计划和活动记录、课外活动记录;
   ②分班举行座谈会进行总结;
   ③召开班主任座谈会进行总结;
   ④评选、表彰优秀实习生;
   ⑤举行毕业教育实习成果报告会。
   东乡师范自1979年10月以来,共有4945名学生参加了教育实习工作,其形式既有集中,
  又有分散。该校的教育实习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9—1985年),集中定点实习:集中在一个县,分若干实习点,每个实习点分派两名教师具体负责实习指导工作,与学生同吃同住,学生先试教后上课。
   第二阶段(1986-1997年),原则上回各县小学实习:每个县分派两名教师巡回指导,先集中在校试教两周,后到各县小学进行实习。
   第三阶段(从1998年开始),原则上回各县就近小学实习,但无教师指导(因教学经费紧张)。实习前集中在校试教两周,实习期间校领导巡回检查、督导。
   其实习时间安排:自1985年起,教育实习都定在三年级下学期,时间为5—6周。
   第一周:教育见习,备好课,进行试教;
   第二周至第四或第五周:全面实习,内容包括教学、班主任、少先队、课外活动等;
   第五或第六周:实习小结,写好自我鉴定。
   返校后,进行实习总结,对实习生取得的成绩与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评选优秀实习生,召开教育实习经验交流大会。
   第六节 教师与学生
   一、教师
   来源清末和民国时期师范教师主要采用聘任制,新中国成立后主要采用任命制。
   清末,抚州府初级师范学堂以及抚州、东乡、崇仁等师范传习所的教员,主要聘任国内师范学堂和高等学堂毕业生、归国留学生等,如临川府立师范传习所,有教员4人,其中高等学堂毕业生1人,附生2人,贡生1人。
   民国初年,《师范教育令》规定,师范学校教员,以经检定合格者充任,但当时并未实行。1932年,江西省政府公布《省立中等学校教职员任职暂行规程》,对师范学校教员的任职资格和任用作出了规定。此后,应聘条件很严,从1935年开始,遵照部颁《中等师范学校教员检定暂行规定》,地区举办师范学校教师资格检定。从1942年起,每年举行师范教员试验检定一次。
   新中国成立初,抚州专署接管临川师范学校,采取“维持现状,继续开学”的方针,原有教师全部留用。以后,按国家计划和江西师范教育发展情况,每年由教育行政部门从当年大专院校及教师培训班毕业生中,挑选部分人员直接分配到师范学校或附设在中学的简师班任教。同时,教师列入国家干部管理范围,由教育行政部门调配、派遣。“文化大革命”期间,抚州师范70名教员仅留18人,其余下放农村劳动。1977年,开办抚州师范南城、崇仁、东乡三所分校,其教师先由所在县抽调中学教师和“文化大革命”中大学毕业的工农兵学员充任。以后,师范学校的教师主要从大专应届毕业生中补充,也留了一部分本校的优秀中师毕业生。90年代后期,这些留校的学生或经过离职培训,或参加函授、自学考试,大多达到专科或本科学历。2000年,全区三所师范学校共有教工342人,其中专任教师247人,有讲师以上职称的154人,占专任教师的62.3%。
   工资和福利清末,抚州府立初级师范学堂、师范传习所教员的工资待遇,实行月薪制,但俸额无统一规定。
   民国初年,抚州地区师范学校教员工资待遇实行时薪制、月薪制并存。1930年,省政府规定,师范学校教员月薪与中学同。师范学校专任教员每周任课21小时,月薪144元;简易师范
  学校专任教员每周任课23小时,月薪126元;兼任教员,师范学校每小时1.44元,简易师范每小时1.26元。1941年后,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国立中学、师范教员支薪标准》,南城乡村师范教员每月最高160元,最低115元;省立临川简师教员每月最高160元,最低126元。
   1945年,省政府颁发《江西省立中学校校长教员支薪等级及年功加俸办法》,全区师范学校及中等学校的专任教员月薪最高260元,最低140元,并实行年功加俸。1947年,省政府规定:省立师范学校教员薪额比照省立中学教员待遇提高25%,年功晋级达到各类规定之最高级无可再晋时,如服务成绩优良者,酌给奖状或一个月之薪额的一次性奖金。但因物价飞速上涨,教职员薪俸已无法用国民政府货币发给,不得已以食米计算,教员生活极为艰苦。
   民国时期,对教职员工福利曾有过一些规定,如1940年7月公布《学校教职员养老金及抚恤金条例》及其《实施细则》;1944年6月公布《学校教职员工退休条例》和《学校教职员抚恤条例》;1948年修订公布《学校教职员抚恤条例》,抚州地区几所师范学校、简易师范学校按照这些条例规定,发给教师退休金和抚恤金。
   新中国成立后,临川师范教职员工工资全年按12个月发给。1950年5月,根据省人民政府颁发的《江西省教职工暂行工资标准》,该校教员每月工资为二机大米380—480斤;后改米为分,试行工资分值制,该校教师每月为210—308分。每月按《江西日报》公布的分值发给工资。1955年,改工资分值制为货币工资制,每一工资分约等于新发人民币0.225元,即师范学校教员每月工资约为47—69元。1956年,实行工资改革,全区师范学校教员的月平均工资增长20%。1959年、1960年、1963年,全区师范学校教员分别有4%、25%、50%增加一级工资。“文化大革命”期间,抚州师范学校教工工资多次调整提高。1977年、1978年和1979年,调资面为40%。1981年,全区三所师范教工工资普遍提升一级,近30%的提升两级。1985年,实行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和奖励工资4个部分组成的工资改革制度,调资面100%。1988、1989年,全区三所师范一批教师被评为高级讲师、讲师,并相应增加了工资。此外,还享有粮食差价补贴、副食品差价补贴、教龄补贴、班主任补贴、洗理费、书报费、年终奖等。90年代,师范学校的教工又多次增加工资。
   遵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财政部门每年拨给师范学校相当于工资总额一定比例的福利费,作为兴办集体福利事业和教职工的困难补助。1981年前,是基本工资总额的2.3%,以后为2.7%。教职工都享受公费医疗、假期工资、探亲假及公伤、离休、退休的生活待遇以及死亡抚恤等福利,女教员享有产假待遇。
   二、学生
   入学师范学校主要通过考试录取新生。清末,抚州初级师范学堂初创时,入学学生多是贡禀增附监生,年龄在18岁以上,30岁以下,“品德端谨,文理优通,身体健全者”。
   1912年,教育部颁发《师范学校规程》,抚州初级师范对预科及本科入学之资格,作了新规定:高等小学毕业生,或年14岁以上同等学力者得入预科;预科毕业,年在15岁以上与有同等学力者得入本科第一部;中学毕业,年在17岁以上有同等学力者得人本科第二部。
   1922年,教育部公布新学制,师范学校修业年限为六年,招收高小毕业生,并得单设二或三年的师范学校(班),招收初中毕业生,俗称后师。
   1927年,省立第三师范并入省立七中,其中附设师范科,招收初中毕业生。
   1936年,省立十二中改为省立南城乡村师范学校,设师范班1个,招收初中毕业生,修业三年。1942年,增设简师班4个,招收高小毕业生,修业四年。以后,全区大部分中学陆续开办简易师范班,招收高小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入学。
   新中国成立后,师范学校招生由省统一领导,分行(专)署、市进行。普通中师招收初中毕业生,简师(含初师)招收高小毕业生,经考试、政审、体检合格,方能录取入学,入学年龄需达15周岁以上。
   1955年起,临川师范曾试行过对少数优秀生免试,保送入学办法。
   “文化大革命”后期(1970—1976),抚州师范(中间曾改名抚州地区五七教育学校),招收下放或回乡劳动两年以上知识青年,称之为工农兵学员,办法是“自愿报名,群众推荐,公社审查,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1977年,抚州地区的师范学校恢复文化考试、择优录取的招生制度,招收高中毕业生,学制二年。1980年开始,三所师范每年用招生指标的30%招收民办教师,通过考试择优录取。1982年起,抚州地区三所师范一律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学制三年,并把指标分配到县(市)。
   学籍管理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按《奏定初级师范学堂章程》规定,抚州初级师范学堂学生入学4个月内,谓之试学。在试学期间细察其资性品行实在相宜者,始准留学。
   民国时期,省立第三师范、南城乡村师范等校根据1935年教育部公布的《师范学校规程》中有关“入学、转学、休学、复学、退学及毕业”的规定执行:师范入学资格为初中毕业生,简师或初师入学资格为高小毕业生,均须经试验及格;学生学期或学年考试成绩及格,如转学其它师范学校,须请求学校发给转学证书;学生因身体或家庭特殊情况,得请求休学一学期或一学年,休学期满,可请求复学,编入与原学期或学年衔接的学级;学生因身体或家庭特殊情况,经保证人证明确实理由正当者,可请求准于退学;学生修业年限期满,毕业成绩及格或会考成绩及格,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
   新中国成立后,1952年,临川师范学生的入学、转学、休学、复学、退学、毕业及学业、操行成绩评定等,按照教育部颁布的《师范学校规程》执行。
   1964年,抚州师范执行《江西省全日制中小学学生学业、操行成绩考查暂行规定》,考试科目为政治、语文、数学(含算术)、教育学、物理、化学等科,其余科目为考查科目,考试成绩计入升留级标准。
   1982年9月,三所师范执行省教育厅颁发的《江西省中等师范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暂行条例》,学生的成绩考核包括学业和操行成绩两个方面。学业成绩包括学期成绩、学年成绩和毕业成绩,采取考试、考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操行考核,主要根据《师范生守则》与“五讲四美”的要求,全面考核学生的实际表现。《条例》还对升留级、补考、毕业、转学、休学、复学、退学以及奖惩等作了明确规定。
   1999年11月,地区教委下发《关于统一管理中等师范学校学生学籍的通知》,规定三所师范学生的学籍由地区教委大中专教育科统一管理。并对成绩考核、复学、退学、转学等作了明确的规定。
   待遇清朝末年,师范学堂学生,除私费生“自备资斧”外,一律免收学费,称官费生。
   民国时期,省立南城乡村师范学校公费生免纳学费,并供给膳宿费用,但入学时,必须交保证金,毕业时发还。
   1942年,根据省政府颁发的《江西省清寒优秀师范生奖学金办法》规定,全区师范学校约有5%的优秀生获得奖学金。
   新中国成立后,省政府规定师范生一律公费,并取消入学保证金。1959年,根据省政府通知精神,抚州师范学生每人每月发给助学金9.5元。1978年增至每人每月13元,其中11元为伙食费,2元由学校掌握,用于学生在学习、生活方面的困难补助。1990年,全区三所师范助
  学金每人每月27—35元之间,其中15%由学校掌握,用于生活补助和奖励“三好学生”等。
   去向清末规定,师范官费生,毕业后回本州、县从事小学教育工作,本科(即中师)6年内,简师3年内不得转行。否则,学校将追回该生在校时享受的一切费用。
   民国时期,政府规定:中师毕业生需尽三年义务,以后按学校验证《服务手册》请政府推荐,安排就业,或自谋职业。政府和学校均不包分配。
   新中国成立后,全区师范毕业生一律由政府统一安排,分配工作,绝大多数从事小学教育工作,少部分从事行政工作。1956年,临川师范的毕业生可以报考高等师范学校。1978年至1980年,三所师范毕业生有相当部分分在初中任教;1983年后,一般不再分配至中学任教,统一分在小学任教。
   第七节 领导与管理
   一、领导管理体制
   清末抚州初级师范学堂,由省学务处管理,学堂考核事务归学政负责。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起,由提学使司下属学务公所的普通课管理。
   民国时期省立师范学校由省管理,县立师范由县领导管理,两县以上合设者,设理事会管理。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相继颁发《师范学校法》、《修正师范学校规程》,规定师范学校的设立、变更及停办,省立者,由省教育厅拟具计划或理由,报教育部核准后办理。省立师范校长由省教育厅提名,经省政府委员会会议通过任免。师范学校各科教员由校长开具合格人员详细履历,进呈或转呈教育厅核准后,由学校聘任。
   1942年,根据《江西省中学附设简易师范科暂行办法》,县立中学简易师范科之设立与停办,由县政府核定,并呈报省政府核准备案。
   新中国成立后中等师范学校由省教育厅统一领导管理,其设立、变更、停办,由省人民政府决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其校长、副校长由省人民政府任免,教师由省教育厅派遣。
   1956年,部颁《师范学校规程》和《关于暂行师范学校规程的批示》,规定中等师范学校由省教育厅统一领导管理,县(市)所在地的师范学校由专署(市)负责管理,并实行全面的监督。同年12月,省教育厅制发《关于教育系统干部管理问题的初步意见》,规定师范学校的校长、副校长由省教育厅协助省委管理,其调配、提拔和调训,由省委批准后,教育部门办理。师范学校的教员由当地党委监督管理,其调配、提拔和调训,教育部门征得当地党委同意后,方可办理。师范学校教师、职工由专署(市)教育局(处)管理。
   “文化大革命”期间,抚州师范学校由专区革命委员会领导和管理,学校革委会主任、副主任按隶属关系,由地区革委会任免;学校中层干部,如政工组、教育革命组、后勤组正副组长,由地区革委会政治部任免。
   1977年,东乡、崇仁、南城分别设立抚州师范分校,隶属有关县领导。1980年,三所分校分别定名东乡师范、崇仁师范、南城师范,由所在县管理,1982年后才隶属抚州地区行署管理。
   1980年,省人民政府转发教育厅《关于办好中等师范教育的意见》,规定调整后的师范学校归地(市)领导管理,确定10所师范(包括南城师范)为第一批办好的师范学校,并规定:(1)要配备能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艰苦奋斗和创业精神、有专业知识和丰富管理经验,年富力强的干部担任学校的主要领导。中等师范学校的建制按县团级待遇。(2)师范
  学校的教师,由省教育厅直接调配。(3)师范学校的基建经费由省教育厅与地市商定,由省提出建议数。师范的教学仪器由省统一配备。(4)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尽快帮助师范学校恢复或新办附属实验小学。据此,南城师范、崇仁师范先后设立附属小学各1所。
   1982年,地委确定三所师范学校为副县级单位。
   1999年5月,地区教委下发《关于规范教委直属中专学校管理的意见》,明确规定地区教委是委属中专学校的主管部门,具体工作由教委大中专教育科管理。
   2000年2月,抚州地委、行署决定,东乡师范、南城师范下放东乡县、南城县管辖。但两校在过渡期(2000—2002年)实行“三不变”:即现任领导班子的构成和待遇不变,学校副县级以上干部过渡期后由地委考察统一安排;经费标准不变,确定学校经费基数,保证教师工资发放和学校正常运转;在校学生继续就读不变,直到毕业。
   二、学校组织机构和职能
   清末抚州初级师范学堂主要由监督统辖校内各员,主持学校事务。教员、副教员、监学、勤务员在监督统管下,各司其事,别无组织机构。
   民国时期改监督为校长,总理学校事务。1935年,执行部颁《修正师范学校规程》,师范学校设校长1人,教导主任1人。六个学级以上的师范学校设教务、训育、事务主任各1人。此外,还设置训育指导委员会和经费稽核委员会。之后,又设体育处。训育指导委员会由校长、各主任、各教员及校医组成,以校长为主席,负一切指导学生之责。经费稽核委员会由专任教员公推3—5人组成,委员轮流充任主席,负核审收支帐目及单据之责。
   1947年,临川师范学校有教职员29人,其中校长1人,教务主任、训导主任、事务主任和体育主任各1人。
   新中国成立后根据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学校几项制度的规定》,临川师范实行校务委员会制,校务委员会由校长、教导主任、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及事务处代表组成,为学校最高议事机构。
   1952年,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师范学校暂行规程(草案)》,临川师范实行校长负责制,设校长1人,负责领导全校工作。下设教导处,总务处。教导处设主任1人,负责计划、组织、检查全校教学和生活指导等事项。总务处设主任1人,主持全校事务工作。有附属小学1所,行政上受师范学校领导,业务上接受抚州市教育局的指导。
   1957年,临川师范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在党支部的领导下主持行政工作。
   1959年2月,临川师范改名为抚州师范,并下放抚州市管辖。1964年3月,收归地区行署管辖。
   “文化大革命”中,抚州师范成立由工宣队、师生代表和“革命领导干部”组成的革命委员会,设正、副主任主持学校工作,下设政工组、教育革命组、后勤组,分别管理学校有关工作。
   1977年后,抚州师范实行党总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
   1980年,按教育部颁发的《中等学校规程(试行草案)》,全区三所师范实行校长负责制,设校长1人,副校长若干人。同时建立由校长主持,有各方面负责人、教师和职工代表参加的校务会议,作为集体领导决策的重要机构。三所师范均设立了党委,对学校负有保证和监督的责任。
   1983年以后,全区师范学校先后改教导处为教务处,新增政治教育处,专掌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还设有办公室、总务处、勤工俭学办公室、保卫处等。
   第八节 学校例介
   抚州师范学校
   抚州师范学校的前身是江西省第七行政区义务教育师资训练所,创立于1938年,校址设在黎川县钟贤。1941年,改名为江西省立临川简易师范学校。1945年,开始招收中师新生。1946年春,迁往抚州城。当年夏天,改称江西省立临川乡村师范学校,10月,复改为临川师范学校。第二年,落校于临川县城东门孔子庙(今临川市三小),有教职工28人。中师2个班,学生71人,简师7个班,学生224人。从1942年7月始,先后举办简师科及简师班3届,学生共百余人。
   1949年5月,抚州解放,该校由人民政府接管。9月1日,原南城乡村师范并入该校,改名为江西省临川师范学校。1958年,更名为抚州师范,后迁北门(现抚州机床厂)。1961年,迁抚州工业学校(现抚州师专)。1966年6月,学校有教职工70人,12个班,学生共600余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大部分教师下放农村劳动,该校几经搬迁。1968年,学校迁至黎川县樟村。1971年3月,学校改名为江西省抚州地区“五七”教育学校。期间,学校停止招生,主要从事培训学校干部、在职教师、民办教师工作,共培训教师800余人。1973年,复名江西省抚州师范学校,并迂回抚州市羊城路原址。从1974年起,招收下放知识青年。1977年1月24日,地区革委会政治部决定该校在临川、进贤、东乡三县设师范班,其中临川县秋溪中学、东乡县王桥中学设文史班,进贤县前坊中学设数理班,各招生40名。1977年10月,该校受命停办,在原有基础上创办江西师范学院抚州分院(后改名抚州师专)。从1949年到1977年,该校共培养中师、初师(简师)毕业生4424人,培训民办教师、教育行政干部1600多人,为抚州地区的教育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
   新中国成立后,该校历任主要领导人有李力(女)、黄甲梁、刘蔼、王亚西、尚福行、王涛、廖世忠。
   崇仁师范学校
   崇仁师范学校座落在崇仁县城北宝水河畔,创办于1977年10月,初名抚州师范崇仁分校,1980年12月改为现名。校园占地325亩(另有农场20亩),有教学楼、图书馆、科技楼、艺术楼、体操房、大礼堂、附属小学、学生宿舍、食堂、教工宿舍、综合楼等,建筑面积4.7万平方米,配备了较齐全的现代化教学设施和体育运动设施,藏书12万余册。2000年,有教职工114人,其中专任教师72人,具有高级职称的19名,中级职称45人,特级教师1人,取得研究生学位的4人,正在攻读研究生的13人。有213篇教育教学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151篇教育教学论文获各级各类奖,8位青年教师在全省中师教学比武中获奖。
   该校现有学生987人,开设师范(含体师)专业与非师范专业(企业管理、工业与民用建筑、机械制造、机电技术应用、装潢设计)。学校最初招收高中毕业生和社会青年,培养初级中学师资;1980—1983年招收民师;1982年迄今招收初中应届毕业生,培养小学师资。1994年,开办非师范专业;普师专业面向9县(市)招生,体师和非师范专业面向全区11个县(市)招生。2000年秋季,招收英语班学生200人。
   以陶行知教育思想指导教育教学工作,是该校办学的特色。学校开辟了学陶园地——行
  知园。1987年,成立了陶行知教育思想研究会,开办了陶行知教育思想实验班,把陶行知教育思想与素质教育、园丁科技活动和能力培养紧密结合在一起。该校重视德育工作,形成了党委领导,学生处、团委等部门具体落实,教研组、班主任、教师具体负责的德育工作管理体系,努力贯彻课堂教学渗透德育的原则,狠抓校内外德育基地的建设,校内的德育广场、校史室、临川文化展览室和校外的崇仁县革命烈士陵园、崇仁县福利院,成为对师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事业理想教育的大课堂。在教学上,做到必修课、选修课、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四板块的有机结合,切实抓好教学改革,搞好艺术教育,严格实施“三字两画(话)”等教学基本功和体育达标考核制度。同时建立“青少年科技协会”组织,成立了包括文学社团、手工制作、科技发明在内的28个课外兴趣小组,定期开展活动,激励学生在实践中探求知识,提高能力。在学生中实行“实践周”制度,让学生参与学校管理,接受“实践”教育,在实践中提高管理能力,在管理中加强自身品德修养。中国陶行知研究会会长方明,称赞该校是全国中师“学陶”工作的一面旗帜。1997年,该校被评为江西省中师德育工作先进单位。1999年,学校出席全国德育工作经验交流会,同年被评为全国“陶研”先进单位,并加入中国陶研会。
   艰苦奋斗是该校的又一特色。学校坚持对学生进行劳动教育,每个学生每学期用一星期时间参加建校劳动,磨炼意志,美化校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雷洁琼欣然挥笔,为该校写下“弘扬艰苦奋斗传统,坚持从严治校作风”的题词。学校注重弘扬正气,民主治理学校,校党委、行政把民主管理的权利交给包括离退休老同志在内的全校教职工,重大事情民主决策。1996年,该校党委被地委评为先进基层党委。1997年5月,该校通过了国家教委中师联检团的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和办学质量检查评估,进入全国标准化师范学校行列。1999年,学校被破格评为地区文明单位。2000年,被地区评为示范学校。
   建校20多年来,校园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学校在省、地教委组织的历次统考中均取得优异成绩,学生参加全省、全国各类比赛,获国家一等奖1人次,二等奖2人次,三等奖10人次,优胜奖21人次;省级一等奖3人次,二等奖11人次,三等奖14人次;获集体奖40次。
   该校历任主要领导人有华封、曾嘉祥、梁平、顾胜和,现任校长章良生,党委书记管国栋。
   南城师范学校
   南城师范学校始建于1936年,原名江西省立南城乡村师范学校,校舍设在明益王府旧址(今南城县实验小学)。1939年,日本侵略军逼近江西,该校奉令疏散,迁往广昌县白水寨(今赤水镇)。1942年,又迁到黎川县宏村。抗战胜利后,迁回南城县城。1949年9月,该校并入临川师范。1956年秋,复办南城师范,地址设在现南城县一中,次年秋,并入临川师范。1959年秋复校,1962年又停办。1977年秋,再度重建,时名抚州师范南城分校,由南城县管辖。1980年,更名为江西省南城师范学校。1982年,被确定为全省首批重点办好的10所中等师范学校之一。1983年后,隶属抚州地区行署管辖。2000年5月,下放南城县管辖,并改名南城县实验中学,从秋季开始招生;剩下的两届中师学生继续在原校学习至毕业;另承担全区小学教师的培训任务。2000年,该校有教职工100人,其中获中、高级职称的55人;学生1148人,其中中师班283人,民师班100人,高中班45人,初中班720人。设有普师、艺师、民师三个专业。
   该校占地面积约50亩,校舍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有一所附属实验小学,占地23亩,教职工25人,学生300人左右。现有教学楼、科技楼、办公楼、图书馆、大礼堂、学生浴室、学生
  练功房各一栋,其他生活设施基本配套。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逾100万元,图书馆藏书7万余册。校园硬件建设基本实现标准化。
   该校坚持德育为首,建立了“三三制”的德育工作体系,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管理模式。(一)德育内容明确三个重点:一年级树立当一名合格农村小学教师的理想,重点进行行为规范和“三热爱”教育;二年级培养热爱农村小学教育事业的感情,重点进行人生观、理想、道德、情操和传统教育;三年级坚定献身农村小学教育事业的志向,重点进行国情和献身农村、山区小学教育事业的专业思想教育。(二)德育工作把握三条主轴:即始终贯穿爱国主义教育这条主线,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德育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校、业余团校的宣传主阵地作用。(三)德育过程做到三个结合:结合学科教学开展德育工作,专业课与政治课统筹安排,教书育人,齐步并进;结合社会实践开展德育工作;结合日常管理服务,抓好养成教育,开展德育工作。1989年,该校被省人民政府评为德育先进校;学校业余党校于1992年和1997年,两次被省委组织部、宣传部和省纪委评为先进基层党校。
   该校坚持科学管理,重视教师队伍建设。政治上关心教师,先后发展教师党员近40名,有10余位优秀教师提拔到校级和中层领导岗位。业务上培养教师,先后选送了40名教师到省内外高等院校脱产进修,36名教师参加了本科函授或自学考试。对青年教师,学校提出了“一年入门,三年过关,五年成熟”的要求,同时开展教师演讲赛、论文赛、说课赛、教学大比武、专场文艺晚会、球类比赛等活动,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多方面的能力。1977年以来,教师中有200余人次在省内外各级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参编专业著作,有40多人次获地级以上荣誉称号,其中16人受省级表彰,4人受国家级表彰。国画家、高级讲师肖赛明潜心艺术教育及创作40余年,多幅作品被海内外艺博馆和收藏家购藏,被中国人才研究会艺术学部委员会聘为“一级国画艺术委员”。
   在教学管理方面,该校确定其目标是,为农村基础教育培养合格的小学师资;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先后推行了《教师职责评估制度》、《毕业生综合评价方案》和《学生寝室星级评比制度》等制度,把过程管理与效果评估结合起来,从不同层面规范了师生的思想行为;有严格的检查考核,包括严格对教师教学常规、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考核,严把考试关及毕业生综合评估关。坚持优化教学效果管理系统,开发使用“学生成绩管理系统”、“教师工作职责评估系统”、“学科试卷定量分析与评价系统”等计算机软件,使教学效果管理准确而又高效。严格的管理产生了明显的成效,学校形成了勤奋文明、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为培养全面发展的小学师资,学校积极贯彻新的《教学方案》,将教学内容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开足课时,突出特色,丰富内容,改革教法,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和思维能力。同时抓好课外兴趣小组活动,培养学生的表达能力和动手能力。兴趣小组学生参加各种比赛,先后获得地级奖100余人次,省级奖30余人次,国家级奖20余人次,在各种报刊发表作品40余篇(幅)。书法兴趣小组有多人加入省级、国家级书法研究会。学生“三字二话(画)”和音体美专业成绩的总体水平得到普遍提高。全方位教育使学生素质得到全面发展,每届毕业生综合评估成绩全部合格,其中优秀率达30%。1994年,该校被行署评为文明单位;1995年,被地委、行署评为“十佳学校”。
   该校还千方百计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解除师生员工生活上的后顾之忧,大力开展勤工俭学活动,成立了专门的勤工俭学机构——宏达公司。经过几年的努力,校办企业总产值约50万元,年创利润10万余元,为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和提高教师福利提供了一定数额的资金。
   1977年至1999年,南城师范先后为国家培养了15届共5826名毕业生,其中数理、文史、化生和英语专业469人,民师2626人,普师2731人,并有5名优秀毕业生被保送到高等师范
  院校深造。此外,还为抚州地区培养了中师函授毕业生1335人,培训乡镇教办主任和中心小学校长514人。
   该校历任主要领导人有邱酬恩、揭方立,现任校长廖家隆,党委书记龚应发。
   东乡师范学校
   东乡师范学校创建于1977年,初名抚州师范东乡分校。校址位于距东乡县城2华里的阮子岗,隶属东乡县管辖。1980年,更名为江西省东乡师范学校,隶属地区管辖。2000年,有教职工115人,其中专任教师82人,高级职称10人,中级职称39人。
   该校占地面积约275亩,校舍建筑总面积2.9万平方米,教工宿舍面积5410平方米,建有敬业楼、科技楼、育英楼、艺术楼、图书馆等5栋大楼,以及大礼堂、运动场、体操房、篮球场等配套设施。电教实验仪器、化学物理生物实验仪器比较齐全,现有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18.2万元,图书资料6.8万册,价值72.50万元。
   该校坚持面向小学,立足农村,培养一专多能的小学教师;以教学工作为本,构建了必修课、选修课、课外活动、教育实践有机结合的教学模式;坚持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认真贯彻落实《中等师范德育大纲》以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培养具有高尚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的师范生。制定了《东乡师范德育工作计划》,把德育工作内容分成基本观点教育、道德品质教育、专业思想教育“三个系列”;根据年级特点分“三个层次”开展德育工作,即一年级主要进行“三热爱”教育、行为规范教育,二年级主要进行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教育、心理素质教育、共产主义理想教育,三年级主要开展国情教育、艰苦奋斗教育、师德教育,培养学生的奉献精神;再根据教学安排分“六个阶段”,把德育内分散到六个学期去落实。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注意突出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掘教材中的德育因素,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搞好课外活动,坚持开展升国旗、唱国歌活动,读百种爱国主义教育图书,看百部爱国主义教育影片,唱百首爱国歌曲的活动,“五一”、“五四”、“七一”、“十一”等重大节日的纪念活动;抓好校园文化建设,制定校训,创作校歌,创建名人名言文化长廊,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1992年,该校被省委宣传部、省教委评为政治思想工作先进单位。
   1985年以来,该校重点抓课堂教学方法的改革,全面培养学生的能力,要求每个学生毕业后成为“四有”人才,具体做到“四会”(会讲普通话,会写一手好字,会唱歌、弹琴、绘画,会动手做实验和制作简单教具)、“四能”(能适应小学教育工作的需要,能带好一个班,能教好一门主课,能兼教一门其他课)。在教师中,坚持开展“三课”活动,即老教师的“示范课”,中年教师的“研究课”,青年教师的“新秀课”。组织“教学大比武”,激发教师教学改革的热情,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
   该校书法教育很有成绩。据不完全统计,该校学生有70多人是全国各种书法学会的会员,全省中师书法学会曾在该校召开年会。此外,在全国中师生作文大赛、全省中师生小发明创造和自然学科教具制作、全国中师化学科普知识竞赛、全省中师生美术教学基本功比赛、全省中师首届乒乓球比赛中,该校均获得较高荣誉。
   该校办学20多年,共培养中小学和幼儿教师5350名(其中中学教师47名),培训民师931名,成为名符其实的小学教师摇篮。教师中有2人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8人受省政府、省教委表彰,160余篇教育教学论文在国家、省、地比赛中获奖,140篇教育教学论文在各级报刊发表。
   2000年,该校下放东乡县管辖,改为普通中学,从秋季起招收小学、初中毕业生,剩下的中
  师生继续在校学习至毕业。9月,全校有教学班24个,其中中师班12个,普通中学班12个(初中班10个,高中班2个);学生1246人,其中中师生586人,初一新生555人,高一新生105人。
   该校历任主要领导人有徐顺喜、周惠生、乐育才、蒋敦杰、朱善平,现任校长兼党委书记邹祥发。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抚州地区教育志》

本书为抚州地区教育志,分别在官学、私学、书院、科举、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教育科研、教育行政、事业管理、人物等栏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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