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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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10299
颗粒名称: 教材
分类号: G527.562
页数: 2
摘要: 1942—1949年,全区各中学均采用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教材。
关键词: 教育事业 概况 抚州地区

内容

1942—1949年,全区各中学均采用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教材。
   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区中学文科采用老解放区的教材,理科仍然选用旧制教材,删去不实用的部分。
   1951年秋,全区中学开始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编辑修订的全国十二年制中学教材。
   1952年,广昌等县使用东北人民出版社编译的苏联中学数学教材。
   1956年,全区中学采用人民教育出版社新编的第二套十二年制中学新教材。新教材注意
  结合我国实际,克服教条主义倾向,加强思想性和科学性。教材变动较大的是文、史科,其中语文教材分为文学和汉语两种(1958年后又合并为“语文”一种);历史教材根据详今略古的原则,适当增加了近、现代史内容。
   1957年,地区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精简教材的指示精神,对中学语文、历史、地理、物理、生物等教材作了精简,解决新教材中部分要求过高,分量过重,内容过深而造成教与学过分紧张的问题。
   1958年,贯彻“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全区中学既使用统编教材,又使用省编的乡土教材如《可爱的江西》和补充教材如《中学生应用文》等。
   1963年,全区中学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编的第三套全日制十二年制中学新教材。
   1966年至1968年,中学文科教材停止使用,地、县(市)教育局规定各校政治和语文课以《毛主席语录》、《毛泽东著作选读》(甲种本、乙种本)为基本教材,并允许各校选用“两报一刊”(《人民日报》、《解放军报》、《红旗》杂志)的社论、重要文章以及鲁迅文章作教材。
   1968年下半年至1973年,全区中学统一采用省编教材,广昌等县一些中学还根据“文化大革命”的需要,编写了《农村应用文》、《电工知识》、《农村医疗卫生》、《水稻育种》等补充教材。1973年至1978年,各中学统一使用省编第二套教材。
   1978年至1981年,各中学执行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并采用人民教育出版社编印的第一套全日制十年制教材。
   1980年,中学开始使用音乐、美术教材。
   1981年秋季,全区中学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编印的第二套全日制十年制教材。
   1985年,各中学执行部颁《六年制重点中学教学计划》,采用人民教育出版社编印的全日制中学教材。
   1987年,全区中学执行国家教委颁发的新教学大纲,采用人民教育出版社编印的新教材和补充教材,并使用江西教育出版社编印的《道德与法制》(初中一二年级)和省教委、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编印的《法律常识读本》(高中)等补充教材。
   1990年,各中学执行国家教委颁发的《全日制中学各科教学大纲(修订本)》。1992年,地区教研室组织编印乡土教材《抚州简史》,供全区初中一年级学生使用。1993年,执行国家教委制订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各科教学大纲(试用)》,从1994年起,采用人民教育出版社编印的九年义务教育三年制初级中学教科书。
   1997年秋季,全区中学参加国家教委组织的三省市(江西、山西、天津)的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试验,当年的高一新生使用高中实验教材。
   2000年秋季,全区中学执行教育部新修订的初中各科教学大纲,初一新生使用新编教材。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抚州地区教育志》

本书为抚州地区教育志,分别在官学、私学、书院、科举、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教育科研、教育行政、事业管理、人物等栏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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