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抚州地委关于抚州专区 1956年至1967年农业发展规划(草案)(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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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9756
颗粒名称: 中共抚州地委关于抚州专区 1956年至1967年农业发展规划(草案)(节选)
分类号: K295.63
页数: 8
页码: 3955-3962
摘要: 我区自一九五六年秋冬,贯彻执行毛主席“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指示以后,在全区范围内掀起了农业合作化运动的高潮,运动的发展是迅速的、健康的。目前我区已基本上实现了半社会主义农业合作化,部分地区并已实现了全社会主义农业合作化,这是我区农村生产关系的根本变化。解放以后,我区农村和全国各地的农村一样,曾经经历过两个生产关系的变革。
关键词: 抚州地委 农业发展

内容

前言 我区自一九五六年秋冬,贯彻执行毛主席“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指示以后,在全区范围内掀起了农业合作化运动的高潮,运动的发展是迅速的、健康的。目前我区已基本上实现了半社会主义农业合作化,部分地区并已实现了全社会主义农业合作化,这是我区农村生产关系的根本变化。解放以后,我区农村和全国各地的农村一样,曾经经历过两个生产关系的变革。一是实行土地改革,改变了农村封建所有制,解放了生产力,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是由于小农经济条件的限制,因而农业生产的发展还是极其缓慢的,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工业化迅速发展的形势下,农业与工业不能相适应的矛盾,就更加突出。现在我区农村经历着第二个生产关系的变革,这就是半社会主义和全社会主义的农业合作化的实现,这一变化,就是由私有制变为集体所有制,由小生产变为大生产,因而这一变化给我区农业发展开辟了广阔的道路。
   中共中央政治局提出的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是我国发展农业生产的一个伟大计划,为发展农业生产和建设社会主义的新农村提出了幸福的远景和奋斗目标。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的公布,大大地鼓舞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了在农业合作化基础上掀起的农业生产高潮,为提前完成今年农业生产计划和长远的农业发展规划奠定了基础,并从而促进了全部国民经济和文化、教育、卫生等农业的发展。
   为了保证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在我区的具体实现,中共抚州地委根据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和中共江西省委关于执行这一纲要的具体措施,以及我区的具体情况,特拟定了抚州专区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农业发展规划(草案)。
   全区的农业发展规划(草案),主要是向农民提出的,也主要是依靠农民自己的力量去实现。但是这个规划中,也规定了各有关部门的工作任务。因此,要使全区农业发展规划(草案)能在我区彻底实现,除了应当依靠农民群众积极努力外,还需要各个有关方面的大力配合。因此,要求各县和各个有关部门,都能按照这个规划和当地的具体情况,分别提出意见和拟定本地区或本部门分期分批实现这一规划的具体规划。
   第一部分:农业合作化 全区截至一九五六年二月底止已有初级社5476个,入社农户158,000户,占总农户的52%;并开始试办了高级社295个,入社农户107643户,占总农户34.97%。初级社和高级社入社农户,共占总农户307,781户的86.9%。全区已基本上实现了半社会主义农业合作化。计划在一九五六年十月底以前建立高级社795个,入社农户为163,000户;连原有高级社在内,高级社在一九五六年为1,090个,入社农户为270,100户,占总农户的88%;连原有初级社扩社在内(初级社今后再不发展),入社农户共为277,000户,占总农户90%;全区基本上实现全社会主义合作化。一九五七年再建立高级社110个,入社农户28,450户,连原有的共为298,550户,占总农户的97%。高级社的规模,一般以100户(如资溪)至500户(如临川)为宜,一般的都在150户至250户左右。全区至此全部实现了全社会主义农业合作化。
   由初级社升高级社,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社员自愿;有较强的领导骨干;转高级社后有90%以上的社员都能增加收入。
   第二部分:农业生产 一、对缺乏劳动力的农户的安置 全区农村有烈、军、工属、残废军人和缺乏劳动力的鳏寡孤独的15万至20万户,各地农业社在一九五六年内,要全部地把他们吸收起来。一般的一社应吸收15户至20户。在吸收这些缺乏劳动力的农户入社时,要注意教育社员克服怕吸收他们而增加社内麻烦和负担的思想,说明吸收他们参加农业社的政治意义和经济意义,不得有任何的歧视和排斥。吸收他们人社后,对他们在生产和生活上给予适当安排和照顾。吸收他们参加各种劳动生产,应坚决执行同工同酬的方针外,根据他们的特长能够做什么的,就应该尽量安排他们做什么,如养猪、养牛、养鸡、带孩子等;如果他们参加劳动所得的报酬,不够维持生活,社内应从公积金中给予一定的补助;不能参加劳动的,社内则应将他们的生活费用包下来。他们入社后,农业社要保证他们的生活能达到一般社员的生活水平。对他们还应做到有病医病,死后包葬,对于他们的子女,也要和其他社员的子女一样,能够得到上学的机会。这些户入社时对缴交生产股份基金有困难者,社内也应准予少缴或免缴。总之,对这些人要做到保吃、保穿、保烧(燃料)、保教(儿童和少年)、保葬,使他们的生养死葬都有指靠。
   二、粮食和其他主要农作物的增产指标 甲、粮食:从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的12年内,粮食总产量在1956年126.491万斤的基础上,提高到378,970万斤,即增产199.6%。
   为此,4,002,661亩水田到1967年将在现有每亩要求达到收稻谷900斤。其中要求抚州市每亩达到1,200斤,临川县每亩达到1,150斤,崇仁、南城、金溪等县每亩达到900斤,乐安、南丰、黎川等县每亩达到850斤,宜黄、资溪两县每亩达到800斤。1967年由旱地改水田250万亩,每亩达到650斤。开荒的田及其他旱地杂粮作物每亩达到300斤。
   乙、棉花(细绒棉):从1956年到1967年12年内,播种面积从1955年10,957亩的基础上扩大到75,000亩,皮棉总产量由1955年459,300斤达到1200万斤,即增产26倍多。
   丙、土棉:从1956年到1967年12年内,种植面积要求在5,659亩的基础上,扩大到50,000亩,总产量从现在的87,300斤达到350万斤,即增产40倍。
   丁、黄麻:从1956年到1967年的12年内,种植面积要求从1955年1,604亩的基础上扩大到10万亩,总产量从现在的413,700斤达到9,000万斤。即增产217倍多。
   戊、苎麻:从1956年到1967年的12年内,种植面积要求从1955年5,591亩的基础上扩大到20000亩,总产量从1955年574,800百斤增加到460万斤,即增产8倍多。
   已、甘蔗:从1956年到1967年的12年内,种植面积要求从1955年4,884亩的基础上扩大到3万亩。总产量从1955年的248万斤增加到25,000万斤,即增产1,000多倍。
   庚、油菜:从1956年到1967年的12年内,种植面积要求从1955年184,890亩的基础上扩大到80万亩,总产量从1955年的5,583,500斤增加到1,248万斤。
   辛、花生、芝麻:从1956年到1967年的12年内,种植面积计划从1955年21,082亩扩大到8万亩,总产量要求从1955年1862,000斤增加到1,550万斤即增加83倍。
   壬、绿肥:从1956年到1967年的12年内,种植面积要求从1955年144万亩的基础上扩大到383万亩,即扩大二倍多。
   癸、高产杂粮作物(包括红薯、玉米、高粱、黄粟):从1956年到1967年的12年内,种植面积从1955年的2,158亩的基础上扩大到90万亩,总产量从1955年的316,080斤增加到25,130万斤,即增产795倍。
   同时各地还可因地制宜、因社制宜地发展其他有销路的经济作物,土特产品和蔬菜,以增加社员收入,改善社员生活。
   三、储积余粮。从1956年开始,在九年内,每个农业社除逐年留足自食和保证国家需要的粮食外,要求分别储积足够两年使用的余粮(包括食粮、种子、饲料),以备急用。要求每个农业社在1956年储积足够一个月食用的粮食,1960年以前,储积足够一年食用的粮食,1964年以前储积足够二年食用的粮食。
   四、保护和繁殖牲畜和家禽 甲、耕牛要求在1955年18.4万头的基础上,到1967年发展到46万头,即增加一倍半。为了保证这一任务的完成,必须加强对耕牛的保养护理工作:(1)逐步设立公营的配种站,合作社要保证有45%的母牛,消灭空怀现象。小牛由合作社包下来,严禁宰杀有耕作能力的耕牛。随着拖拉机耕地的发展,还要有计划的发展乳牛;(2)逐步地区区建立家畜保育站,乡建立兽医站,以发展畜疫预防和治疗工作。同时并应定期组织农业社饲养员学习饲养耕牛预防耕牛疾病的知识;(3)加强具体管理和切实帮助解决困难。如逐年帮助兴修集体牛栏,改善饲养方法等。银行要及时发放护养和饲料贷款,供销部门要注意供应饲料,农业部门要注意总结饲养经验和表扬养牛模范。
   乙、生猪要求从1956年起,在现有36万头的基础上,到1967年发展到130万头。在发展生猪生产中,除发动社员饲养外,并可根据条件发展集体饲养,相应地逐年发展国营养猪场,建立公营和民营配种站。并要求3年内消灭猪瘟,7年内消灭猪丹毒。
   丙、家禽:(鸡、鹅、鸭等)要求1956年每户平均饲养15只,以后并在这个基础上,能够做到相应的不断增加。并同时注意推广良种和发展集体饲养事业。
   五、兴修水利,保持水土 切实贯彻执行小型水利发动农业社自修、大型水利民办公助的方针。要求从1956年起,在7年内基本上消灭水、旱灾害。
   甲、兴修各种大小水利工程16890座,改善灌溉面积250万亩,保证防旱工程能贮足50天以上的水量。在七年内兴修能够灌溉5,000亩至10,000亩的大型水库;兴修大水利工程50个,能灌溉5万亩左右,同时并根据情况,适当改变大小河道15条,利用河水灌溉,到1962年扩大灌溉面积250万亩。
   乙、挖塘、开山塘水库,开河(结合流域规划)修筑水坝,培修圩堤,修建闸门等。并从1956年开始在220条小河中,挖锁链塘6540个待取得经验后,再普遍推广。
   丙、修建抽水机站。要求在7年内全区增加抽水机1,290部,共26,120匹马力,扩大灌溉面积183,600亩。
   丁、抚河堤档。从1956年起,在七年内要求增加100万土方。保证做到不倒堤、不决口、不漏水,并通过各项水利建设,要求在12年内把今后抚河最高水位压缩到历史上的中等水位。
   戊、建立农村小型水电站,逐步实现农村电气化。在12年内共建设小型水电站120个,发电能力约2620千瓦,为供给农村照明及抽水碾米、榨油等动力之需,在山区并应结合农、林生产统一规划,发动农业社,开展水土保持,防止水土冲刷。
   六、推广新式农具,建立农业机械拖拉机站 甲、从1956年起,在7年内共推广江西水田犁35000部,双轮双铧犁20,000部,铁牛车盘840部,圆筒水车905部,三齿中耕器221部,圆盘耙3,000部,摇臂收割机,3,258部,脱粒机4,150部。
   乙、建立农业机器拖拉机站。从1957年起到1963年止,全区计划建50个,拥有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等各种农业机器1,000台,逐步地全面实现机械化。
   七、大力积肥造肥。要求在1962年前肥料比1955年增加一倍半。并切实贯彻以农家肥料为主,商品肥料为辅的方针。因此,必须大力发动群众开展经常积肥运动。为此,必须按照计划多养牲畜、垫畜铺、圈猪、挖塘泥、沟泥、沤泥、压绿肥、烧石灰、积草木灰、积人粪尿等,绿肥要求1956年积160万亩,1967年要求达到280万亩,并注意保肥。
   全区计划到1962年建立颗粒肥料制造工厂11座(每县1座),同时在7年内全区由国家重点建立三个骨灰厂、十个大型石灰厂。提倡农业社自己烧小石灰窑,要求在1962年要烧石灰达到1亿斤。
   另外,并根据国家计划和本区需要,不断地增加化学肥料。
   八、积极繁殖和推广适合本地种的良种栽培。
   水稻良种在四年内基本上做到普遍推广。其他大豆、小麦、棉花和各种杂粮作物,要求在1962年内做到全面推广。在栽培良种中,每年并要保持5%~10%的留种田。在1957年内,每县要选择一两个条件较好的区作为良种繁殖区。农业社都应建立自己的留种田。国营农场应以繁育良种为中心任务。
   九、积极改良土壤,扩大复种面积,组织垦荒。
   甲、改良土壤:(1)进行冬耕深耕,逐渐加深耕作土层;(2)增加塘泥、草皮肥、猪牛栏肥,增加土壤有机质;(3)推行水稻与豆类作物的轮作制;(4)增施细菌肥料,增强土壤肥力。
   乙、扩大复种面积。要求土地利用率从现在的145%到232%。计划一季改二季,旱地改水田,中稻改早稻。, 丙、全区计划在12年内开垦荒地160万亩。
   十、改进耕作方法,加强田间管理。
   甲、深耕细作,做到栽种及时。
   乙、合理密植。要求1956年完成40%%,1958年全部推行。
   丙、合理灌溉,及时追肥,并提倡浅灌、勤灌和多下基肥。
   丁、改善收割方法,争取颗粒还家。
   十一、消灭农作物中的虫害。
   全区主要的害虫有:螟虫、稻飞虫、浮尘子、稻包虫、卷叶虫、稻蝗、大豆尺蠖、大豆食心虫、红蜘蛛、棉虫等。在消灭虫害中,要坚决推行“防重于治”的方针,要从1956年起在7年内基本上消灭虫害,防治方法: 甲、人工防治:(1)应冬翻的田,每年冬季都要全部翻完;不能冬翻的田,要做到“三光”(将禾兜拔光)、检光、烧光。(2)选栽抵抗病虫害能力较强的优良品种。(3)保护有益于农业的益虫、益鸟。(4)发现虫害,组织人工进行捕灭。
   乙、药剂防治。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广药械防治虫害。在7年内,分别在各县建成容量10万斤的农药仓库一至二个。
   十二、消灭兽害。要求到1958年的3年内消灭危害人民生命安全和农作物的野兽(如老虎、豺狼、野猪、熊、猴子等),在消灭兽中做到不伤人或少伤人。
   十三、发展国营农场。在各种农作物的产量,要做到比农业社多增产百分之五以上。要积极改进经营管理,提高产量,厉行节约,降低成本,使农场不论在经营管理和生产技术上,都能给农业社做出示范。并要求到1967年的12年内,帮助农业社培养出农、林、牧等技术人员2千人。
   十四、发展林业生产,消灭光山,绿化全面。
   全区要求在1962年消灭全部光山、荒山。
   甲、零星植树。1956年要求植树500万株,以后一直到1962年止,每年要求植植树1,000万株。
   乙、大面积造林。计划1956年造林26万亩,1957年59万亩,1958年111万亩,1959年121万亩,1960年110万亩。
   丙、合理砍伐,供应国家建设所需要的木材。但砍伐后,必须继续栽培。为了保证全区绿化的彻底实现。在绿化工作中,必须掌握:(1)大力扩种育苗。(2)在全面绿化中,应该注意多植杉树和松树。同时为了适应国家的需要应适当的栽培茶树和果树,特别是南丰县在培植桔树方面更应注意。要求南丰在1956年建立桔子果园场一个,全县要在12年内要求扩大果树种植面积2万亩。另外临川、金溪等县亦应重视发展金桔生产。(3)训练干部,加强育林护林技术指导。各县设立营林技术指导站一个,1960年山区乡乡设站。并计划从1956年起,分期分批训练各种林业人员550人,每乡平均7人。(4)育林、护林成活率要求达到85%。以上,各乡要制定防火公约,严禁放火烧山和乱砍滥伐,要求在1957年内彻底消灭山火。为了鼓励造林,沿河、沿路、湖边、沙地的林木,统由农业社负责经营和收益。
   十五、发展渔业生产,农业社都要利用水塘,发展渔业生产。在养鱼生产中,要注意培育良种和防治鱼瘟。
   十六、发展多种经营。农业社应该因地制宜发展多种经营,以解决社内剩余劳动力的出路和提高社员劳动利用率,增加社员收入。农业社应普遍推行“三定包工”制,高级社和部分基础较好的初级社,应积极推行“三定”(包工、包产、包财务开支)和定额计酬制,以发挥社员劳动积极性。农业社应根据社员特长进行科学分工,做到各尽所能,以提高生产效率。
   十七、农业社切实执行勤俭办社的原则。社内应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收支手续,并经常与铺张浪费和贪污腐化行为进行斗争。同时相应的培养会计人员和管理人员。
   十八、加强技术指导 甲、扩设技术推广站。要求在现有15个站的基础上,1956年增至65个,做到区区建站;1957年增到130个,做到重点乡普遍建站;1958年增至230个,1959年达到乡乡建站。
   乙、训练农业社的农业技术员。到1962年共计训练76,000人。
   全区计划在1956年开办一个中等农业学校,招收学生300人,以后根据生产的发展和需要逐年增加。
   丙、建立和健全水文气象预测站。计划到1958年的3年内建立水文站10个,水位站19个,雨量站500个,气象站9个,气温站18个。以后根据需要逐年增加。在1967年前要建立一座气象台,以便加强水、旱、风等灾害的预报工作。
   十九、发展农业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社要求1956年在现有790个基础上,发展30个社,达到乡乡有社,人社农户1957年占总农户的93%。股金要求在1959年扩大到280万元。存款方面:要求从1956年应达到466万元,到1960年扩大至1,493万元。放款方面:要求1956年最高余额为319万元,1960年扩大到1,000万元。公共积累方面:要求1956年要达到75,100元,1960年扩大到20万元。
   二十、移民垦荒 1957年到1958年全部予以解决。接收和安置上海志愿垦荒的移民。全区有生、熟荒地218,000亩。计划在到1957年志愿垦荒移民41,800人(包括吸收上海的垦荒队在内),其中1955年接收504户816人,1956年接收9,500户,约38,000人,1957年接收767户,约3,000多人。在安置形式上,主要是以农业社为主。在接收和安置志愿垦荒移民中,要求注意:(1)做好土地、房屋的准备工作;(2)做好生产、生活资料的安排;(3)做好运转、接待、安置工作;(4)做好思想教育和巩固工作。
   第三部分:交通运输和邮电 一、修建地方道路网 甲、县汽车路:计划在三年内共修12条,长381公里,基本上达到县与县之间互通汽车。
   乙、重要圩镇汽车路:计划全区共建65条,现已通车18条,3年内共增建47条,长699公里,达到全区所有重要圩镇能通汽车(区区通汽车)。
   丙、乡汽车路:现巳通车的有50条,约占总乡数的10%,在7年内修建到509条,即除偏僻山区和个别乡外,基本上达到乡乡通汽车。
   二、整治和疏浚航道,现有河流28条,计1112公里,计划在12年内分别进行整治与开辟新航线,借以发展水上交通。
   甲、改善帆船航线:在两年内共改善5条,102公里。达到常年通航。1956年改善航线3条,长52公里;1957年改善航线2条,长51公里。
   乙、开辟轮船航线:我区现在不通轮船,计划在3年内开4条小型轮船航线,长345公里,达到通行浅水拖轮。
   丙、开辟帆船航线:计划在到1967年即在12年内开辟19条,长436公里,达到季节通行帆船。
   丁、整治航道和建设码头:计划到1967年即在12年内整治航道229公里,新建码头21座,扩建码头8座。达到船筏安全通航,便利装卸。
   三、建设电话网:现有电话交换所39所,总容量517门,区乡电话线路共长2,729公里,计划在7年内加以扩充,达到每个区和重点乡设有交换所,两年内乡乡通电话。
   四、建设邮政网:现有邮电支局(所)18个,邮政代办所137处,邮报站177个,信箱165个,计划在3年内达到区区设有邮电局(所),在7年内达到重点乡设有邮电所,在1年内达到每个高级社有1个邮递员,乡乡通邮路。
   第四部分:文教卫生 一、提高农民的文化生活 甲、建立农村俱乐部:计划内1956年每个农业社建立起俱乐部,内设有图书室、业余剧团、广播收音站、体育协会、时事问答站、黑板报和识字牌。
   乙、建立农村体育场:1956年建立两个灯光篮球场,一个体育场;1958年所有农业社都有一个体育场。
   丙、建立收音、广播网:1957年做到每个农业社都有收音机,1958年所有农业社都设有广播网。
   丁、发展电影放映队:现有电影放映队11个队,1962年发展到70队,平均每7个乡即有一个电影放映队。
   戊、扩大报刊发行量:创办县报,1957年达到各县都办县报一所(最迟可超过1958年)。1967年以前达到每户均有2份报纸(包括人民日报、江西日报、抚州农民报、县报等),并经常订阅其他各种书刊。
   二、普及社会教育 甲、发展农民业余教育:计划到1959年的4年内扫除青壮年文盲,到1961年的6年内扫除老年文盲,均能认识1500字,到1962年的7年内将青壮年全部达高小毕业水平。大量举办农民业余中学,在1967.年以前全部提高到初中毕业水平。
   乙、发展初等教育:1960年以后,凡适龄小学和幼儿园的儿童全部入学,未达幼儿园年龄之儿童全部入托儿所(含民办)。
   丙、发展中等教育:1956年发展师范学校1所,农村中学1所。1958年以后师范学校的发展应满足小学发展需要师资的要求。县县开办农村初级中学,以便利农民子女入学。并大量提倡民办初中,为在12年内普及初中义务教育打下基础。原设在各县城的初级中学全改为完全中学或高级中学。1967年乡乡建立初级中学在农村普及初中义务教育。
   丁、发展职业教育:1956年创办农业技术学校一所,以后根据农业发展需要逐步增设。
   三、改善居住条件 甲、改善旧有房屋:在旧有的房屋中提倡开大窗子增加光线,并逐步的做好人与猪、牛等牲畜分开居住。
   乙、新建房屋:有计划地和适当的颁布居住区建造新房屋,逐步建造新的住宅区。
   丙、厕所改善:1961年至1962年达到所有的自然村都建立有公共厕所。
   丁、疏通沟渠:1958年各自然村及镇集所有的沟渠都要全部畅流。
   戊、水源改善:逐步做到饮用水源和洗涤水源的分别管理和使用,1962年达到自然村或生产队都有食用水井。
   四、消灭地方疾病 我区地方病以丝虫病最严重,初步调查约有患者20余万人,其他如麻风病、血吸虫病、秃头、性病、疟疾和钩虫病等都有流行,历年来危害人民的健康极为严重。从1956年开始分别在7年内基本上消灭我区各种地方病。
   五、建立县区卫生机构与发展农村保健员 现有综合医院1所,自1957年起逐步将县卫生院改为综合医院,于1959年达到全区各县(市)都有综合医院。逐步将区卫生所改为乡村医院,每个中心乡镇都有乡村医院,每个高级社有卫生所和防疫站、消毒站。初级社及高级社中每个生产队有保健箱1个。
   六、加强妇幼卫生工作 1967年建立11所,保健所58所。1957年除资溪外每县建立1所保育院,并在抚州市建立1所群众性的保育院,各农业社和手工业社在条件可能下逐步建立常年托儿所,每个农业社都有保育员。训练接生员,做到乡乡有接生站,每个高级社都有接生员。1958年要求全部达到新法接生。1967年要求降低婴儿死亡率为3%以下。
   七、除四害 从1956年开始分别在7年内基本上消灭四害(蚊子、苍蝇、老鼠、麻雀一后改为臭虫)。
   第五部分:扩大农村商业 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农民购买力的提高,和满足国家的需要,必须逐步扩大工业品和农业产品的交换,不断地提高农民的质量生活水平。
   一、调整商业网,扩大商品供应量 计划在1956年全面完成农村商业网的调整。农村的商品供应,要求从1956年商品金额3.359万元到1967年的12年内达到13.816万元。
   二、扩大对农副产品的收购量 计划从1956年到1967年的12年内,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加,逐步扩大对农副产量(包括商品粮食油料、棉花、木材、农村副业产品等等)的收购,计划从1956年的3.659万元,扩大到1967年的14.900万元 第六部分:其他 一、安置城镇失业人员就业 全区约有失业和半失业人员3600余人。从1956年着手安置。计划在三年内全部安置完(含准备动员参加农业社,准备训练,介绍工作,做长期工人)。
   安置经费,抚州市的全部由劳动科解决,其余各县分别由救济费和银行贷款解决。
   二、逐步吸收过去的地主分子和已经放弃剥削的富农分子加入农业社 全区地主、富农约计30000户,在吸收他们入社时,应按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中第四、五条办法处理。在处理前,各地必须迅速对地主、富农进行排队,然后作出具体规划,分期分批吸收入社为社员、候补社员,或由乡人民委员会交给合作社管制生产。在吸收他们入社时,必须慎重处理,即要给他们指明出路、鼓励在劳动中改造,另一方面还要严防其进行反革命活动。至此,在农村彻底消灭了剥削制度。
   三、加强治安保卫工作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事业各项工作的胜利,都要为反革命分子的各种破坏活动进行极其尖锐的斗争,为了保证社会主义建设的安全,必须教育全体农民克服麻痹右倾思想,提高政治警惕,切实加强农业社内的治安保卫组织,彻底追查任何破坏事故,肃清一切暗藏的敌人,对农村中的反革命分子,切实按照中央《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中所规定的进行办理。
   第七部分:为实现全区农业发展规划而奋斗 一、充分发挥广大妇女在农业生产中积极作用 要积极发动妇女参加农业社,参加农业及各项副业生产,贯彻男女同工同酬的原则。照顾妇女的身体条件安排适当的生产工作,注意保护妇女身体健康,实行产期休假制度。
   在各项生产过程中,要积极的训练培养妇女技术人员,如饲养员、农业技术人员、拖拉机手等。并逐步培养提拔妇女干部到领导岗位上来,如农业社长、会计、生产队长、女乡长、县长等,提高妇女政治地位,发挥妇女在各方面的力量。
   二、发扬农村青年的劳动积极性 鼓励农村青年学习文化、学习科学技术的积极性,使他们成为农村生产事业和科学文化事业中的活动分子和突击力量。
   农村男女青年应当成为学习与推广先进生产技术、爱护牲畜、积肥造肥、兴修水利、消灭虫害、植树造林,消灭四害、开垦荒地、学习文化、开展文娱活动、教育监督反革命分子生产等工作中的活跃分子和主力军。
   组织广大青年讨论《中国青年为实现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的奋斗纲领(草案)》,通过讨论提高认识,激发广大青年建设社会主义的热情,使青年迅速地成为农业生产及其他各项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一支英勇的突击力量。
   青年都应当有爱社的高度积极性。社内的青年都应当遵守社章、劳动生产、努力学习,争取做一个优秀社员。社内要普遍建立青年突击队、组,1956年全区发展青年突击队、(组)5000个,以后逐年发展。
   培养提高农村青年的农业科学知识和科学技能,使他们成为改进推广农业生产的骨干力量。
   全区建立一个“共青团高级农业社”,作为旗帜,鼓舞全区青年生产积极性。
   发挥青年独立活动的特点,建造“青年林”、“青年路”等。普遍号召青少年制订“小五年计划”。1956年抚州市建立“少年文化宫”一座,1957年每县建立一座“少年文化宫”。
   三、开展社会主义生产竞赛 发动老社带新社、高级社带动初级社开展全面性的大规划的社会主义生产竞赛运动,在竞赛中培养涌现出的先进模范人物。
   每年专、县要开一次劳模会。在各个生产紧张的环节,有计划有领导的开展乡与乡、社与社、村与村、队与队全面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提出条件,规定内容,定期评比和检查,好的表扬,坏的批评,奖励超产者。
   对目前全区现有的劳模要进行教育,巩固提高,并要在群众中通过生产运动培养大批的多方面的模范人物,树立前进旗帜。
   四、巩固工农联盟 城市工人和合作社的农民必须互相支援,密切联系,互相鼓励,互相交流经验,以便有利于工业和农业的发展,有利于在工人阶级领导之下的工农联盟的巩固。
   每年规定三次工农联欢节——五一、国庆、春节。经常有计划地组织工人下乡访问农民,农民访问工人,互相参观,互相通讯,交流生产经验,鼓励生产热情。
   每年召开三次产品鉴定会,组织农民参观,并提出意见。
   一九五六年三月三日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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