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房改资金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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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5218
颗粒名称: 加强房改资金管理
分类号: F2
页数: 1
页码: 2470
摘要: 1993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下达《关于加强房改资金管理的紧急通知》。按《通知》要求,抚州地委、行署专题研究房管资金问题,先后以明传电报和专员给各县(市)长信函的形式,强调决不允许直接挪用房改资金,还出台《抚州地区住房基金的筹集和房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区组织实施。
关键词: 抚州 房改 资金管理

内容

1993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下达《关于加强房改资金管理的紧急通知》。按《通知》要求,抚州地委、行署专题研究房管资金问题,先后以明传电报和专员给各县(市)长信函的形式,强调决不允许直接挪用房改资金,还出台《抚州地区住房基金的筹集和房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区组织实施。同时成立抚州地区住房资金管理协调办公室。同年10月全区房改工作会议,对房改资金检查清理工作进行统一布置和提出具体要求。会后,根据赣房改〔1993〕10号文件《关于开展全省房改资金检查清理工作的安排》,地区房委会组成3个调查组对各县(市)房改资金的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发现在对资金有效管理上存在资金动用比重大,挪用情况严重;资金管理较乱,房改部门与配套机构关系未理顺;房改资金有出无人等问题。地区房委会及时向地委、行署汇报,并对加强房改资金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引起地委、行署领导的高度重视。1994年8月4日,行署专员签发特急明传电报,要求各县(市)必须高度重视房改资金的管理工作,在地区房改资金管理办法未出台前暂停审批使用资金,对已挪用的资金要求采取果断措施迅速归还,对不能收回的资金坚持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随即,地区通过建立新的房改资金管理制约机制,有效增强对全区房改资金的宏观调控能力,加强各地资管所(处)、信贷部配套运作,房改资金管理无序的状态基本得到扭转。至1994年,全区共筹集房改资金1.89亿元,有资金余额1.06亿元,用于住房建设和住房补贴等房改支出8149万元,占所用资金8300万元的98%。全区房改资金逐步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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