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非住宅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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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5196
颗粒名称: 二、非住宅建设
分类号: F293.33
页数: 1
页码: 2462
摘要: 新中国成立前,域内城镇中的机关、学校、宗祠、会馆、店铺、作坊、仓库等非住宅房屋量少且结构简陋,功能单一。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经济发展,工矿企业的兴起,城镇中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增加,非住宅建设发展很快。1985年年末,全区城镇中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为82.77万平方米,占全部房屋总量的55.32%。其中:工交仓库用房占34.85%,商业服务用房占9.6%,教育医疗科研用房占4.6%,文化体育用房占0.81%,办公用房占4.31%,其他用房占0.99%。
关键词: 抚州 房地产

内容

新中国成立前,域内城镇中的机关、学校、宗祠、会馆、店铺、作坊、仓库等非住宅房屋量少且结构简陋,功能单一。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经济发展,工矿企业的兴起,城镇中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增加,非住宅建设发展很快。1985年年末,全区城镇中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为82.77万平方米,占全部房屋总量的55.32%。其中:工交仓库用房占34.85%,商业服务用房占9.6%,教育医疗科研用房占4.6%,文化体育用房占0.81%,办公用房占4.31%,其他用房占0.99%。80年代以后,城镇非住宅用房结构向钢筋砼结构发展,多数采用框架结构和预制结构,外部造型和内部装修设计日渐新颖。
   1991年后,全区城镇中非住宅建设,在数量、质量、结构和建筑形式上都有大发展。资溪县截至1997年年末,非住宅建设总面积41.18万平方米,其中工厂厂房、机关和企事业办公用房占非住宅建设总面积90%以上,外墙多贴陶瓷板,内部整体装修。宜黄县在此期间非住宅建设总面积为39.04万平方米。
   2000年年末,全市累计城镇非住宅用房建筑面积总量为1179.9万平方米。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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